曾經參選高雄市議員的前空服員黃敬雅引用週刊2019年的報導、在臉書發文批評國民黨立委柯志恩把立法院公務車用得像私人Uber;柯志恩今天(6日)下午委託代表在律師陪同下,到高雄地檢署按鈴提出《妨害名譽》以及《加重誹謗》告訴。黃敬雅隨後在臉書發文指出,提到公務車「開去高雄」,是她誤植,與事實不符,願意負責任的予以更正並致歉。(溫蘭魁報導)
柯志恩表示,黃敬雅在臉書張貼的相關報導,是2019年的新聞,當時已經對外澄清說明,且,當時她並沒有在高雄參選,她2022年參選高雄市長時,並沒有公職身份,無法申請立院公務車,就任本屆立委以來,在高雄市的行程都是自己私人車輛接送,負責接送的也都是她聘的助理,黃敬雅所說的把立法院公務車和司機叫到高雄接送根本是子虛烏有。
柯志恩辦公室指出,黃敬雅把週刊2019年的報導用各種虛假資訊胡拼亂湊,在臉書發表不實的公開言論,已經嚴重侵害柯志恩個人名譽,6日下午在柯志恩授權同意下,委託代表由律師陪同,到高雄地檢署,向黃敬雅提出《妨害名譽》以及《加重誹謗》告訴。
柯志恩強調,從政以來一切清白,網路上許多攻擊她的文章與資訊都與事實不符,而且有越來越變本加厲的情形,為了捍衛她個人與從政名譽的清白,決定不再姑息縱容,未來任何人與單位、組織要對她提出指控,請具體提出證據,她願意直球對決,接受挑戰,若散播的資訊有任何不實造假、惡意扭曲,她絕不縱容。
對於柯志恩提告一事,黃敬雅隨後也在臉書發文指出,她所發表的評論,是根據週刊2019年的報導,並未憑空捏造,不過,其中提到把立院的公務車「開去高雄」,是她誤植,與事實不符,她願意負責任的予以更正並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