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9日電)在中國經濟疲弱,不少民眾生計出現困難下,官方今天印發「關於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的意見」,其中宣示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並對符合條件的大專畢業生、就業困難者給予社會保險補貼。
新華社報導,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國國務院辦公廳今天印發的這項意見首先指出,為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著力解決群眾急難愁盼,推動民生建設更加「公平、均衡、普惠、可及」,因此提出這項意見。
這項意見分為5大項共10條。5大項依序為:增強社會保障公平性、提高基本公共服務均衡性、擴大基礎民生服務普惠性、提升多樣化社會服務可及性、保障指施。
其中「增強社會保障公平性」提到,要「加強低收入群體兜底幫扶」。包括充分運用大數據比對與實地摸排相結合等方式,加強動態監測預警,及時將符合條件的群眾納入社會救助範圍。並制定「低收入人口認定辦法」、「低收入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全面開展低保邊緣家庭、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
同時,要合理確定調整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相掛鉤,確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與其他社會救助標準的統籌銜接。完善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合理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制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資分類參考指引。
此外,要實施農村低收入人口開發式幫扶提能增收行動,建立農村低收入家庭勞動力勞動傷害幫扶機制。加大「以工代賑」實施力度,優先吸納帶動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業增收。
在「增強社會保障公平性」大項中還提到,要「有效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包括全面取消在就業地參加社會保險的戶籍限制,對符合條件的大專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等予以社會保險補貼。並支持引導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將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投保人。
同時要加強社會保險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銜接,精準落實為困難群體代繳城鄉居民社會保險費政策,「增強低收入人口抗風險能力」。(編輯:邱國強)11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