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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洪耀南專欄》從台灣罷免制到泰國「以上皆非」:事後補救與預防性民主的制度對話

中央廣播電臺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 新聞編輯採訪
泰國社會曾發起「不要讓動物進國會」運動,荒誕背後其實是尖銳控訴。圖:洪耀南提供
泰國社會曾發起「不要讓動物進國會」運動,荒誕背後其實是尖銳控訴。圖:洪耀南提供

台灣正進入一波大罷免潮,部分民代接連出現離譜言行,罔顧民意底線,卻不在乎選區其他選民的民意。原因不難理解——有些代表可能仗著地方鐵票無須負責,毫無畏懼地挑戰公眾耐性。當民怨升高、社會憤怒蔓延,我們卻只能啟動一項高門檻、程序繁瑣的事後補救機制:罷免。這套制度本應是民主的自我修復工具,實則往往演變為政黨間互相傾軋的戰場,民意被簡化為操作、罷免成了報復。

更根本的問題在於:在選舉的那一刻,我們幾乎沒有真正「拒絕所有人」的選擇。當候選人皆不理想,我們只能選擇棄票、投廢票,或在「爛」與「比較不爛」之間痛苦抉擇。制度設計逼迫選民在爛選項中吞下結果,這不是民主參與,而是制度性綁架。

泰國的突破性實驗:以上皆非

以政治動盪、軍方干政不斷的泰國來觀察,卻在選舉制度上進行了一項深具突破性的實驗:選票上設有「以上皆非」(None of the Above)選項,賦予選民實質否決權。

這不是象徵性表態,而是帶有具體制度效果的設計:

  • 若區域候選人遭「以上皆非」得票超過25%,該選區即重新選舉;
  • 政黨票中「以上皆非」超過5%,整份政黨名單則失效、重選。

這樣的制度等於賦予選民一顆翻桌鍵,一種在源頭即刻制止爛選項的制度性能力。選民不只能拒絕個人,而是可以明確否決整個選項集合,迫使政黨回頭面對真正的民意。

泰國大選政黨選票,選票最角落處有以上皆非選項。圖:洪耀南提供
泰國大選政黨選票,選票最角落處有以上皆非選項。圖:洪耀南提供

公民運動中的象徵與制度連結

2011年,泰國社會發起「不要讓動物進國會」運動,政治海報中將候選人擬為牛、狗、蜥蜴與猴子,荒誕背後其實是尖銳控訴:當政黨提名只是家族輪替與政治包裹,選民卻無法在制度內說「不」,那就只能用圖像語言反抗失能民主。這場行動不是情緒化,而是有制度基礎的集體拒絕,透過「以上皆非」這個選項,進入民主程序。

泰國大選出現極度諷刺的宣傳品。圖:洪耀南提供
泰國大選出現極度諷刺的宣傳品。圖:洪耀南提供

公民運動中的象徵與制度連結

即便泰國的「以上皆非」制度未必每次都撼動選舉結果,但它的存在本身就是制度壓力。它提醒政黨:你的候選人不只是和對手競爭,也要面對被整體否決的風險。它也賦予公民另一種力量:不是等人當選後才艱困地罷免,而是在選前就能制止錯誤進場。

而台灣目前的制度,卻幾乎完全倚賴事後補救。政黨深知,在穩定選區中,只要提對家族、擺對顏色,哪怕端出一顆西瓜也能當選。因為反對方無從阻止,只能眼睜睜看著他們進入國會,再費盡千辛萬苦地發動罷免。這不是民主進程,而是一場被設計好的制度消耗戰。

「選擇權」之外,我們需要「否決權」

我們的選舉制度,只提供了「選誰」的空間,卻沒有「拒絕誰」的可能。
在這樣的架構下,罷免制度看似民主的自我修正,實則更像一場疲於奔命的亡羊補牢。當制度無法預防問題候選人上台,只能事後拆彈,那麼選舉就不再是公民授權的神聖儀式,而是一次次反覆出錯、反覆修補的悖論。

民主不能只容納「選邊站」的選票,也必須承認「我全都不要」的聲音。「以上皆非」是一種制度化的拒絕權,它讓廢票不再只是無力的嘆息,而是具有制度效果的否決力量。它迫使政黨謹慎提名,也讓選舉不再淪為少數菁英之間的分贓遊戲,而是還給人民真正的選擇權與否決權。

泰國選票樣張。圖:洪耀南提供
泰國選票樣張。圖:洪耀南提供

結語:讓「投不」成為有力的政治選擇

台灣的民主不缺激情、不缺投票率,缺的是在源頭就能制衡的制度設計。我們不需要更多罷免案,我們需要的是能在投票當下就說「不」的選項。當你連選票都無法表達「我誰都不想投」,那麼我們的民主,只會在不斷的罷免與倦怠之間,進入一場虛耗的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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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洪耀南 淡江大學外交與國際關係學系助理教授、淡江大學兩岸關係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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