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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台中雙寶媽氣小孩哭鬧 抓肩猛晃釀嬰兒腦出血重度昏迷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04月20日01:53 • 發布於 04月20日01:35

台中1名年輕媽媽獨自照顧未滿月的新生兒、年幼女兒,嬰兒哭鬧不止她安撫無效,一時氣憤竟抓其肩膀猛晃好幾下,釀小孩腦出血一度失去呼吸心跳,緊急送醫搶救至今昏迷不醒;檢方根據鑑定確認是「受虐性腦傷」,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嫌起訴她。

檢警調查,女子明知孩子才剛出生未滿月,顱骨尚未發育完全相當脆弱,2024年5月10日晚上10點多僅因嬰兒哭鬧不止,自己多次安撫仍沒有停止,她一時激動就在北屯區住處氣到抓住嬰兒肩膀劇烈搖晃。

檢警發現,嬰兒遭外力影響,腦內血管因突然加速產生的剪力造成斷裂,女子事後卻放任孩子繼續在嬰兒床上哭鬧,直到因腦出血出現倦怠、嗜睡,後來她發現小孩叫不醒、全身無力甚至已經失去呼吸心跳,趕緊和先生將其送醫。

醫院緊急施以高級心臟救命術後,該名嬰兒才恢復心跳,但經手術、插管治療,目前都仍呈現重度昏迷且不易復原狀態,經院方通報全案才曝光。

檢方訊時,女子坦承嬰兒哭鬧,自己失控才搖晃,另女子曾提及小孩曾自嬰兒車跌落,但檢視其左臉頰不明瘀傷、右頂骨骨折,判斷嬰兒車跌落並非是造成這次重傷的主因;醫師也證稱,該名嬰兒急性出血,應至少被搖晃好幾下,符合「受虐性腦傷。」

因本件由台中市社會局提告,控訴女子涉嫌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致重傷,但檢方查,當時女子獨自照顧嬰兒,沒有其他家人幫忙分擔,當晚小孩哭鬧不休,女子又因久未照顧新生兒,一旁還有1名年幼的女兒,一時煩躁生氣才劇烈搖晃。

檢方綜合判斷,難認女子有凌虐的「不確定故意」,應僅構成「有認識過失」,偵結依過失致重傷罪嫌起訴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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