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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45筆罰鍰逾11萬元!他多次違規遭裁罰 拒不繳納扣押存款

聯合新聞網

更新於 4小時前 • 發布於 4小時前

54歲黃姓男子2022年至2024年間因多次交通違規,遭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舉發,移送台南市交通局,共裁處45筆罰鍰,合計11萬4500元,迄今逾期未繳納;案經交通局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強制執行,查得黃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

台南分署今天指出,黃姓男子違規包括駕駛汽車超速、紅燈右轉、闖紅燈、違規停車、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之指示、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無照駕駛、不依規定繳交停車費、不依規定繳交通行費等,他始終不繳納罰鍰。

案經台南市交通局移送台南分署,分署執行人員收案後,查出黃有存款可供執行,乃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存款;經銀行回覆足額扣押,續行核發收取命令,將存款交付移送機關收取清償全數罰單。

台南分署呼籲,配合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加強執行相關罰鍰案件,以保障治安、食安、道安、工安、校安、居安,以及資安,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挑戰公權力。並提醒民眾若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清償,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分期繳納,如拒不繳納,分署將強力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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