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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涉貪遭起訴,與另位4名被告遭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由於8個月期限將屆,桃園地院日前傳喚5人開庭審訊,考量被告5人供詞有出入,有逃亡、串證之虞,審酌罪嫌重大且社經地位、經濟能力,今(24)日裁定包含鄭在內等5人皆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桃園地方法院偵辦鄭文燦涉貪案,4月15、17日分別針對台塑總管理處執行副總侯水文、前台塑高層廖俊松、廖力廷父子及鄭文燦、廖家興等5位被告限制出境、出海及限制住居將屆期開庭審理。
合議庭上,侯水文自稱年事已高、想出國玩,盼法院解除境管。廖俊松則表達對境管「原則上沒意見」,其辯護律師則以廖老健康狀況不佳,須定期回診為由,希望法院能撤銷強制處分;廖俊廷表示對境管沒意見,尊重庭上意見。另鄭文燦及廖家興於17日開庭時,均表示「尊重庭上決定」。
檢方則主張鄭文燦所犯為本刑7年以上重罪,且之前曾任桃園市長,有豐富人脈及資源可供逃亡留智海外,建請延長限制住居、出境出海。
院方指出,被告5人所涉罪名之犯罪嫌疑均屬重大。考量其等所陳內容,仍與部分同案被告及證人所述有所差異,復衡以其等之職業、社經地位、經濟能力及所涉案之情節程度,有事實足認上開被告5人均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桃院表示,審酌本案審理進度及侵害公私法益之程度等情,並權衡國家司法權對犯罪之追訴遂行之公益,兼衡被告5人居住及遷徙自由權受限制程度等情,認原限制出境、出海之原因及必要性俱仍存在,有繼續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裁定5人均自2025年4月28日起延長出境、出海8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