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2021年公布棧仔場輔導管理要點,明定今年4月落日,但議員直指輔導9廠商卻只開出1張6萬罰單,等同每月1818元「保護費」換2年9個月空窗,痛斥市府已成違法保護傘。副市長蘇俊賓坦言牽涉跨部會,自治條例不容易執行,已力促中央立法,在源頭管制前市府會強力稽查。
議員朱珍瑤指出,營建及裝潢廢棄物組成複雜、處理困難,業者多半會送到位於農地的違法「棧仔場」分類,市府2021年8月1日公布「桃園市裝潢修繕廢棄物簡易分類貯存場輔導管理暫行要點」,但在今年4月30日落日前,輔導的9廠商僅在核准展延時開1張違反區域計畫法罰單,其中6廠商完全未提計畫,等同每月只要1818元低廉保護費,就可以在2年9個月時間為所欲為。
朱珍瑤點出該暫行要點只是部門的施行辦法,根本未送議會討論,法律位階不僅低於市府的自治條例,更低於中央《農發條例》要求「農地農用」的規定,環保局的做法形同違法。
環保局解釋當初是改組前環保署建議各地參考雙北納管廢棄物分類場,輔導其用地合法化,目前暫行要點已失效,原登記在案9業者仍要符合環保法令,已有3家申請轉型,其中1家依法取得許可營運中,2家尚在申請作業,其餘皆非合法經營,除持續裁罰外,也將移送地政局限期改善恢復土地原狀。
蘇俊賓則說,都發局及環保局都有加強稽查營建剩餘土石方及營建廢棄物管理,如裝設GPS追蹤等,他也坦言營建廢棄物屬跨區性質,在中央也是跨部會議題,若僅由地方訂定自治條例,實務上難全面執行,中央目前欲制定全方位廢棄物管理機制,市府已提出相關修法建議。
蘇俊賓進一步指出,根據地方的實務經驗,他也在行政院會中建議包含恐被隨意棄置的土石方、廢棄物甚至是可能假資源再利用之名而無再利用之實的像瀝青刨除料等,都應該全面要求裝設GPS以利流向控管。另外目前法規並無土石方的容許雜質比例,實務上業者可能以三明治的方式分層裝載,造成稽查死角,他也建議環境部與內政部應一同制定判定原則或標準,明訂夾雜物的容許比例,同時導入科技化的判別儀器,有了具公信力的驗證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