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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檢不服國民黨板橋黨部主任等5人交保提抗告 先裁定3人駁回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國民黨板橋區黨部主任謝慶認以20萬交保。(圖:謝慶認臉書)
國民黨板橋區黨部主任謝慶認以20萬交保。(圖:謝慶認臉書)

新北地檢署偵辦民進黨立委遭提議罷免涉不實連署案,聲押國民黨板橋區黨部主任謝慶認等6人,新北地院16日均裁定交保。新北地檢署不服,對謝慶認等5人提起抗告,僅未對志工應大華提抗告;高等法院合議庭審理後裁定,謝慶認、蔡甘子、羅大宇雖然涉嫌選罷法、個資法罪嫌重大,且串證及滅證之虞,並無羈押必要,22日裁定檢對謝慶認等3人抗告均駁回確定。

高院裁定指出,謝慶認等3人涉犯個資法第41條、刑法第 216條、第210條、選罷免法第 98條之2等罪 ,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串證及滅證之虞,但審酌全案卷證內有客觀事證可供調查或鑑定,並非必須完全仰賴被告與共犯間一致供述才可釐清,藉由具保及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應可替代羈押而確保偵查程序的順利進行,因此新北地院裁定謝慶認3人交保等強制處分並無違誤或不當,檢方抗告為無理由。

國民黨發動罷免新北市民進黨立委蘇巧慧、吳琪銘、張宏陸、李坤城,被檢舉連署資料出現冒用死者個資與簽名情形。新北檢接獲情資,向中選會、新北市選委會調取資料分析比對,認為涉犯刑法偽造文書與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本月15日指揮調查局同步搜索國民黨新北市三重、板橋2個區黨部等30處地點,約談20多人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以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滅證之虞為由聲押禁見謝慶認、國民黨板橋區黨部主任書記蔡甘子、三重區黨部執行長羅大宇、志工應大華、提議罷免立委蘇巧慧的領銜人譚鎮耀與提議罷免召集人王昱人共6人。新北地院16日開羈押庭審理諭令謝慶認20萬元、蔡甘子3萬元、羅大宇20萬元、應大華15萬元、王昱人20萬元、譚鎮耀20萬元交保,均禁止出境、出海6個月,及限制住居。新北檢不服提起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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