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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拿針沾辣椒醬刺婊子!幫「霸總」凌虐少女 小妹通緝到案判1年

ETtoday新聞雲

更新於 06月04日02:40 • 發布於 06月04日02:28

記者郭玗潔/台中報導

台中黃姓男子和楊姓妻子從事酒店經紀,在東區一處透天厝囚禁1名19歲少女小如(化名),除了強迫她簽下30萬本票,並逼她下海陪酒,黃男甚至要求3名員工性侵她,自己拿手機在一旁錄影,楊女又叫底下李姓小妹拿火烤過的針沾上辣椒醬,在小如腿部刺上「婊子」、「鬼」等字眼羞辱。小如被警方救出時,雙腿傷痕累累有如「蜂窩」,相當怵目驚心。而黃、楊兩人凌虐暴行,不得易科罰金部分,被法院各判15年、10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遭駁回。另李姓小妹遭處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全案還可上訴。

據了解,現年37歲黃姓男子在臉書上自稱「霸道總裁」,開設「最潮傳播娛樂公司」,與41歲的楊姓妻子共同從事酒店傳播經紀、工地粗工等工作。黃男在2022年11月間,透過抖音認識少女小如,小如原本就是兒少性剝削案件的受害者,當時被收容在教養院,黃男得知她想逃離教養院,就謊稱單身,以想和她交往、幫她介紹工作為由,誘使小如逃離機構,並於同年12月,趁著小如返家探親之際,將小如帶離住所,陸續安排她坐檯陪酒、工地粗工、性交易等工作。

2023年1月間,黃男發現小如曾帶男性回住處,心生不滿,竟夥同楊女及田姓等4名員工施暴,除了拿鎮暴槍槍托敲打小如頭部,還用球棒毆打她。而後黃男夫妻又以小如和其他男員工搞曖昧,違反公司規定為由,逼她簽下30萬元本票,隔日就要她繼續到工地工作,將日薪1400元扣到剩下200元。因小如不滿薪資,黃男又把她叫到宿舍客廳,自己拿著鎮暴槍在一旁威嚇,讓楊女和另一名員工拿鋼珠槍朝小如腳部掃射,楊女再拿球棒痛毆小如小腿,打到她不敢再提。

同年2月上旬,黃男夫婦又以還債為由,要小如從事傳播工作,將每日5000元到6000元的薪水,苛扣到剩300元,結果因客人給了1萬5000元小費,黃男認定小如私接性交易,就教唆眾人凌虐小如,不僅拿炒菜鍋打小如的頭,楊女和李姓小妹還將針火烤,並沾上辣椒醬、米酒加鹽巴,在小如大腿及小腿、腳背等部位,刺上「婊子」、「鬼」等字,並拿球棒毆打、用BB槍掃射小如的手腳,楊女再用腳狠踹小如身上的傷口,把小如打到遍體鱗傷。

此外,楊女更辱罵小如說「每天都想要」、「妳什麼人都好,都要搞男女關係,乾脆去給他們幹還有錢賺」,逼她改做性交易,小如不得不4度接客,卻一毛錢都沒拿到。而後黃男指示3名男員工在宿舍輪流性侵小如,自己則在一旁拿手機拍照、錄影,過程小如曾一度逃到房間門口,又遭眾人抓回,繼續性侵得逞。

台中地院審理,黃男雖坦承犯行,但為能和被害人和解,被依共同犯傷害罪、2人以上共同犯強制性交等罪,可易科罰金部分處5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部分處15年徒刑,楊女可易科罰金部分被處4月徒刑,不可易科罰金部分處10年6月徒刑,全案上訴到最高法院被駁回。另李姓小妹以2萬元交保後逃亡,遭通緝到案後,被處1年徒刑,可易科罰金。其他涉案員工則最重處8年2月徒刑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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