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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

聲押黃呂錦茹遭駁北檢抗告成功發回更裁 北院將再開羈押庭

中廣新聞網

更新於 5小時前 • 發布於 5小時前
黃呂錦茹19日清晨近6點離開法院後,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緊緊擁抱。(圖:朱立倫臉書)
黃呂錦茹19日清晨近6點離開法院後,與國民黨主席朱立倫緊緊擁抱。(圖:朱立倫臉書)

台北地檢署偵辦藍營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疑似偽造文書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75歲的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但北院強調,不能因黃呂錦茹是市黨部主委就推論她指示造假,裁定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提起抗告成功,高等認為黃呂錦茹是否罪嫌不足尚有研求餘地,今(24)天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

高院說明,北院指稱黃呂錦茹涉犯刑法偽造文書、個資法、選罷法偽造連署等罪的罪不足,而駁回檢方羈押聲請,但此與同案被告、相關證人供述,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罷免案提議人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與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後,所呈現黃呂錦茹對本案犯罪事實有相當程度參與的情節不符,原裁定有可議之處,檢方抗告有理由,因此撤銷發回北院更為裁定。

北檢調查發現,罷免吳思瑤、吳沛憶的連署書確實有抄錄名冊的情形,質疑是由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主導,複訊後依涉犯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湮滅證據之虞,18日凌晨向北院聲請羈押禁見黃呂錦茹、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書記長初文卿、第一區黨部執行長曾繁川等4人。

北院19日裁定姚富文、初文卿羈押禁見,黃呂錦茹、曾繁川無保請回,當庭釋放。北院指出,檢方的證據無法認定黃呂錦茹有經手提議人名冊,不能因黃呂錦茹是主委就推論她指示偽造提議人名冊,且無證據顯示黃呂與姚富文、初文卿共同偽造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而提議人名冊雖有偽造,仍無法斷定是曾繁川交付偽造的提議人名冊給姚富文、初文卿2人。

至於初文卿、姚富文部分,法官認定2人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嫌疑重大,且供詞不一又刪除LINE對話紀錄,有串證、滅證之虞,因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數量很多,如何分工尚待釐清,裁定將2人羈押禁見。北檢收到北院裁定書後,經研究裁定內容,決定對黃呂錦茹獲無保請回的部份提出抗告,今天下午將抗告書狀送抵北院,北院已於傍晚送抵高院,完成抗告程序,高院立即組成合議庭審理。

中廣提醒: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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