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姓男子入伍後在陸軍步兵第101旅服役,未料他10天後放假離營就逃兵,非但沒按時回營區還躲到朋友家,甚至直接到物流公司應徵上班,但羅男逃兵11天就被憲兵隊持拘票逮到送辦,法院以他枉顧軍隊紀律、影響國防安全,依妨害兵役罪判他3月徒刑,可上訴。
檢方、憲兵隊調查,羅男(21歲)2024年12月17日入伍,為陸軍步兵第101旅二兵,他同月27日早上8點因休假離營,依規定應於29日晚上9點前收假返回101旅。
未料羅男不遵守時間收假,反而跑到不知情的朋友住處躲藏,甚至還到物流公司應徵上班,因101旅當晚點名發現少人隨即通知憲兵隊介入,直到2025年1月9日軍方才持拘票抓到羅男,依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檢方訊時,羅男坦承不諱,有憲兵隊詢問證述、違紀離營通報及軍人逃亡事件調查報告等可佐,檢方依陸海空軍刑法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審酌,羅男身為現役軍人,卻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法治觀念淡薄,枉顧國家法令、部隊紀律與自身職責,影響部隊管理及國防安全,考量他犯後坦承,依意圖長期脫免職役而離去職役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