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輝(化名)在高雄市某養生會館擔任清潔工,去年6月間他開門引領一名嫖客進入包廂與小姐進行性交易,因而挨告。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阿輝過去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雖然不是養生會館的負責人,但他明知店內有提供性交易,仍幫忙引領嫖客進入包廂,應與負責人同負共同正犯之責,最終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
判決書中記載,阿輝在養生會館中除了從事清潔工作,還要幫忙引領客人進入包廂,讓客人與小姐進行全套性交易;去年6月間嫖客A在阿輝的引領下進入2樓的包廂,並與一名小姐進行性交易,大約15分鐘之後,警方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上門臨檢,整起事件才被揭發。
阿輝到案之後矢口否認犯行,他強調,嫖客A是自己上樓的,因為1樓有監視器,監視器會列出每一位小姐的臉,再由客人選擇要去哪一間包廂,他並未參與不法行為。
但嫖客A表示,他抵達現場時,是由阿輝幫忙開門、引領上樓,也是阿輝為他安排包廂等待小姐上樓。在現場監視器畫面翻拍照片、影像截圖等證據中,嫖客A到店消費時,的確是由阿輝接待並沿路引領至包廂。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雖然阿輝不是養生會館的負責人,但他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應當知道相關的犯罪行為態樣、流程或細節,加上他長期在該店負責打掃清潔工作,依照職務所見以及過往經驗,應當不難發現異狀。
法官表示,阿輝明知店內有提供性交易,仍幫助引領客人至包廂等候,不論主觀上是否有基於幫助犯或正犯的故意,他的行為都已經構成犯罪,應與負責人同負共同正犯之責,最終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判處他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