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鴻薇「你們密談了什麼啊?」廣告遭不起訴 檢方:非虛構、屬合理批評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台北街頭懸掛質疑王鴻薇赴中密談的帆布廣告,引發政治攻防。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提告「山除薇害」罷團志工與廣告業者,指控內容誹謗、違反選罷法。不過台北地檢署指出,布條懸掛時間早於罷免案成立,文字內容也非虛構,且王鴻薇與中共統戰高層王滬寧確實握手、密談,相關訊息有新聞可查。因此檢方認定被告並非惡意造假,而是針對公共事務表達關切,未超越言論自由界線,4人全數不起訴。
一面懸掛在台北市南京東路大樓外牆、質疑王鴻薇赴中密談的布條,引爆政治風波。王鴻薇不滿將她與中國政協主席王滬寧握手的畫面製成帆布廣告,對參與掛布條的「山除薇害」罷團志工與廣告業者提告違反選罷法及加重誹謗罪。不過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內容未涉及虛構事實,且言論尚屬公民參與範疇,4人全數不起訴。
爭議起於今年4月11日,一幅大型帆布突現身台北街頭,照片中可見王鴻薇與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王滬寧握手,旁邊還寫著:「王鴻薇和王滬寧,你們密談了什麼啊?」王鴻薇認為該布條惡意抹黑,直指製作與懸掛行動損害她的名譽,並以違反選舉罷免法及加重誹謗罪提告。
遭告的包含黃姓律師、蔡姓志工、黃姓公民團體成員與潘姓廣告業者。對此,蔡姓志工表示,王鴻薇過去與王滬寧接觸,外界早有疑問,新聞與政論節目也曾提出質疑,但當事人始終未釋疑,因此才決定以布條方式,引發更多社會討論。
北檢指出,帆布懸掛期間是4月11日至6月6日,而王鴻薇的罷免案是6月20日才成立,並未落入選罷法規範的期間。至於誹謗部分,檢方也查出王鴻薇的確曾赴中國,與王滬寧握手、閉門會談,網路上也有新聞佐證。廣告上的照片與「中共統戰頭子」、「密談」等字眼,雖帶有批判意味,但並非虛構內容。
檢方認為,蔡女等人主張只是希望藉由布條喚起民眾關注公共議題,未超出社會可接受的言論範圍,屬於公民監督行動,因此全案不起訴;而目前王鴻薇尚未回應檢方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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