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套丁」案押8.15判刑 待確認被告肺癌病情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小型屋宇(丁屋)發展商負責人、村代表及丁屋申請人共11人,透過「套丁」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向元朗一個丁屋物業發展項目批出多張建屋牌照。案中一名丁屋申請人早前承認控罪,原定今日(13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判刑,但辯方指被告的醫療報告顯示他患上肺癌且懷疑已擴散,但仍需再進行詳細檢查,以確認病情。裁判官最終批准案件押後至8月15日判刑,並指本案須盡快了結,但基於人道理由,如被告癌症已到末期,可考慮判處緩刑。
本案被告梁錦益(74歲),他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控罪指被告於2006年6月與其他人士一同串謀詐騙地政總署,即不誠實作出相似的虛假陳述。辯方早前曾表示被告可能患上肺癌,今日則指最新的醫療報告顯示,被告的肺癌癌細胞可能已擴散至肝、腎上腺及骨,但仍需見臨床腫瘤科醫生及接受電腦掃描後,才可確認癌症的期數及癌細胞的擴散情況,可能需時40天才能取得報告。裁判官指,同案有認罪被告早前已判監,本案須盡快了結,但如被告癌細胞擴散嚴重,基於人道理由,可考慮判處緩刑,故要求辯方盡快提交醫生診斷報告,供法庭參考。
案情透露,被告於2006年6月向地政總署申請在元朗水蕉新村興建一幢丁屋自用,聲稱為地段唯一合法註冊業權人,從未訂定任何協議或安排、轉移地段或相關權益,亦無意出售「丁權」,其後他獲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但廉署調查發現,自1991年11月起,包括被告等不同人士申請興建丁屋,該等丁屋最終由一個發展商以私人屋苑形式出售,並就該物業項目其中115幢丁屋,獲利逾10億港元。而被告曾串謀一些中間人以10萬港元出售自己的「丁權」,申請興建的丁屋於2015年賣出。
案件編號:TMCC 14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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