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衣南橋超速的士撞斃單車少年 70歲司機認罪還押 死者親屬庭上相擁痛哭 促立例限制高齡司機
去年7月一名17歲少年深夜踩單車經青衣南橋返家時,遭一輛的士從後高速撞倒,送院搶救後不治。涉事的士司機今(24日)於西九龍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押後至11月21日判刑。暫委法官徐綺薇表示,案件極為嚴重,明言將判處監禁。
案情指,事發於去年7月3日凌晨1時許,被告劉楚希(現年70歲)駕駛的士接載一名男乘客,由葵涌往青衣。行車紀錄儀顯示,當的士沿葵青路快線駛至青衣南橋時,前方有17歲少年黃皓進騎單車,車尾裝有紅色尾燈。乘客察覺後提醒司機前方有車,但的士並無減速,最終以約每小時94公里速度撞上單車,超速近兩成。少年被拋至數個車位外,頭部重創昏迷,送院延至翌晚不治。
辯方求情稱,被告駕駛的士超過40年,過往僅曾因違反交通燈號獲發告票,並無刑事紀錄,屬初犯。事發時凌晨時分,死者穿深色衣物、未着反光背心,單車體積細小、燈光微弱,加上被告剛從紅燈起步後加速行駛,肇事路段光線不足,整段超速不足1分鐘。辯方指,被告事後患上抑鬱及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須接受治療,現真誠悔過並即時認罪。
死者家屬今早到庭旁聽,當庭播放撞擊片段時,死者祖母與姑媽相擁痛哭。死者父親在庭外表示,兒子自小熱愛汽車,已完成職業訓練局汽車維修課程,原定翌月入職豐田維修部任實習學徒。他坦言案發後情緒低落,「抑鬱咗一年冇做嘢」,更為免觸景傷情搬離青衣。家屬希望政府檢討現行制度,考慮立法限制高齡司機上路,以防悲劇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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