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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醫李宏邦涉美容針奪命案 辯方指被告患認知障礙及失智不宜答辯

on.cc 東網

更新於 1天前 • 發布於 1天前 • on.cc 東網
被告李宏邦已年屆93歲。

2018年11月發生香港首宗打肉毒桿菌針奪命個案,52歲女銀行家張淑玲懷疑在接受肉毒桿菌針(Botox)注射兩小時後昏迷,送院後不治。當時作為主診醫生的名醫李宏邦於事後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原定今(11日)於高院開審。不過辯方爭議現年93歲的李宏邦有認知障礙及有失智情況,不適宜答辯。法官先抽選陪審團,並開庭審理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待陪審團作裁決,如裁定適合答辯,再由另一組陪審團審理該宗誤殺案。

被告李宏邦,93歲。被控一項誤殺罪,指他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52歲),他作為張的醫生,對她負有謹慎責任,但他在沒有為她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疏忽導致張的死亡。控罪指被告所涉的疏忽行為包括:(一)儘管張曾攝取催眠藥,及不確定禁食狀態,被告仍向她施用鎮靜藥物,(二)未有在張處於鎮靜狀態期間,監測其氧氣飽和度,及未有在她出現呼吸困難時提供氧氣,(三)未有向張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四)當其他醫學專家詢問時,隱瞞醫療和藥物資料。

法官先抽選陪審團,並開庭審理被告是否適合答辯。法官向陪審團指,若他們裁定被告適合答辯,將抽選另一組陪審團就誤殺罪進行審訊並作事實裁決,若被告被裁定不適合答辯,控罪便會被撤銷,被告不可被定罪和判刑。辯方呈上來自精神科專科醫生鍾維壽及黃重光的3份報告,指被告自2022年跌倒後,其身體和精神狀況都轉差、集中力下降,思考亦變得緩慢且脾氣暴躁會以粗言辱罵他人,亦未能與家人有正常對答。兩位醫生分別認為被告有嚴重神經認知障礙和有失智情況,無法明白控罪、妥善指示律師和作出理性決定。案件明天(12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 13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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