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熱議|韓男食6蚊零食被告盜竊罪成 上訴法官:有必要這麼刻薄嗎? 數十同事聲明撐「分享零食」是慣例
雖說不問自取是為賊也,然而韓國一名41歲的男保安因凌晨在公司雪櫃取走並吃了一個約2元的朱古力批及一個3.6元的吉士批,被公司報警控告盜竊。結果當地一審法院裁定罪成,判處罰款5萬韓圜(約276港元)。該保安其後不服氣上訴,引發網民熱議。
該保安聲稱,公司司機們都說「冰箱零食可以吃」,否認刻意偷竊,但涉事公司卻一口咬定他偷東西,經一審審理,法院認定其有竊盜意圖,判處5萬韓圜罰款。
保安其後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進入二審階段,公司數十名同事也已提交聯名陳述書,強調「夜班後分享零食」的做法在工廠內早已存在,認為是公司默認的慣例。其代表律師亦指,若保安真有偷竊意圖,應會整箱搬走,而非僅取少量食品。
案件進入上訴程序,審判員金道亨翻閱記錄後露出尷尬微笑表示:「算起來只是400韓圜(約2.2港元)的朱古力批和650韓圜(約3.6港元)的蛋黃批,有必要這麼刻薄嗎?」不過他表示,由於已有一審判決,二審將審視事件是否構成盜竊嫌疑。
不少網民認為該公司做法過於苛刻,質疑「耗費百萬韓元的訴訟成本,卻只為審理價值千餘韓元的零食糾紛,此舉既浪費司法資源,也顯得小題大做」;但亦有人認為「之前沒說不可以,不代表沒有問題,吃了不屬於你的東西就是偷竊」。
該案將在10月30日迎來二審結果,網民都在關注兩件零食引發的法律爭議將如何收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