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A1:食肆迎犬 年中批千牌 條款多掣肘大
市民最快今年中可帶狗隻進入餐廳共同用膳,惟需遵循重重規範,違例食肆或狗主可罰一萬元!去年《施政報告》提到要推出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措施,政府昨日公布措施詳情。獲批食肆只需交140元,便可於食肆牌照加上批註,容許狗隻入內。政府預計今年5月可接受申請、年中批出首輪批註,名額有500至1,000個,推行約半年後會再因應情況推出第二輪申請。獲批的食肆營運期間需遵守相關牌照條件,包括不可讓狗隻上餐桌、不可於桌上烹調或加熱食物等,政府亦因安全理由,暫不接受火鍋店及烤肉店提出有關申請。有餐飲界代表認為1,000個名額並不足夠,期望日後可增加,又相信面積較大的餐廳可劃出特定區域,不影響其他食客。
就有關措施,政府擬議修訂《食物業條例》,允許獲批食肆可讓食客攜狗進入。進入食肆的狗隻須由成人以狗帶控制,或綁在固定附着物上,狗帶長度不得超過1.5米。「已知危險狗隻」及「格鬥狗隻」不得進入食肆。違者可被罰款一萬元、每日另加300元及監禁3個月,與現時法例一致。
牌照方面,獲批食肆會獲發指定標示,並需時刻於入口處張貼。有關餐廳亦不可容許狗隻使用餐廳內的可重用餐具、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不得於餐廳內烹煮或準備狗隻食物(預先包裝的狗隻食物及顧客自備狗隻食物除外),亦不得於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若為自助餐餐廳,食物翻熱區需與餐桌有3米距離。若有狗隻於餐廳內排泄,必須即時徹底清潔及消毒。
政府發言人說,聽取業界及立法會意見後,政府會提出修例。若順利通過,預計可於今年5月起接受電子申請,首階段預計會有500至1,000個名額,半年後視乎情況再推出第二輪。若申請超額則會以抽籤形式決定,中籤者可向食環署申請加入新批註,並需繳付140元,批註有效期與餐廳的食肆牌一樣。批出全部牌照後,食環署會於網上公布獲批餐廳名單,供市民參考。
發言人強調,有關措施的最大原則是希望餐廳及食客「有選擇」,餐廳可自行選擇是否申請批註,而食客亦可留意餐廳有否相關標示,再考慮是否光顧。牌照申請上,政府希望可為業界提供更多彈性,故有關牌照的條件主要圍繞食物環境衞生,以及安全等基本條件。而餐廳亦可根據自身營運情況,制訂餐廳要求,例如是否設狗隻友善區等,食環署亦會為餐廳提供相關指引。
他又提到,有關牌照的要求,僅限於獲批後的營運情況,故食環署接收申請時,並不會巡查餐廳的實際環境。不過措施實施後,人員會加強巡查,若有獲批餐廳於12個月內違規3次,署方會考慮取消獲准狗隻入內的批註,且一年內禁止相關餐廳再提出申請。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相信新措施可令食肆增加生意,推動寵物經濟。不過,他估計1,000個名額並不足夠,期望在新安排實施一段時間後,可以再優化。至於政府提出的申領條件及帶狗隻入食肆的規定,他認同相對寬鬆,而且可以理解,而食肆負責人申請批准,必須兼顧餐廳的衞生情況及食客反應。他又估計,食肆可能會以不同方法照顧客人不同需要,例如空間較大的食肆可劃出一定位置,讓有需要市民帶同寵物入內用膳,不擔心影響到其他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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