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夫婦欲偕子燒炭後放棄 被控協助他人自殺還押4月再訊
一對中年夫婦疑不堪破產壓力,涉於上周六(1月31日)在黃大仙住所內涉連同10歲兒子燒炭自殺,惟過程中改變主意放棄,事件其後由社工揭發。兩夫婦其後各被控一項「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他人自殺」罪,案件今日(2月2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應控方申請,把案件押後至4月27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期間兩名被告須還押候訊。
兩名被告代號Y.N.Y.(47歲,女,報稱文員)及W.C.F.(48歲,報稱無業)。兩人被控於2026年1月31日,在黃大仙下邨某室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對方自殺。控方申請案件暫毋須答辯,並押後12周再訊,以待調查涉案閉路電視片段,以及檢驗兩名被告的10歲兒子之血液樣本,並反對被告保釋,辯方則有保釋申請。
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最終批准將案件押後至今年4月27日再訊,並下令兩名被告須還押候訊。兩名被告均保留每8日作保釋覆核的權利,法庭將於2月10日處理有關申請。女被告得悉須還押顯得情緒激動並哽咽,透露丈夫需要求診。辯方稱男被告需要明天(2月3日)進行手術,裁判官提醒男被告,還押時聯絡懲教署福利官報告,署方會作出安排。
案件編號:KCCC 350/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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