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時更新|黎智英案今裁決 兩項串謀勾結及一項煽動全部罪成、1.12求情預留4天
黎智英被控《國安法》下「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周一(15 日)早上 10 時裁決。囚車早上 8 時已抵達西九龍法院,反恐特勤隊及大量警員戒備。逾百人在法院外排隊旁聽。
周日(14 日)下午約 5 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已有超過 70 人排隊。有排隊人士指,周日早上約 10 時半見到約 40 人同時出現,部分人樣貌陌生,過往旁聽未曾見過。記者上前查詢,大部分人均拒絕回應,一名操普通話女子被追問旁聽誰的案件時則稱,「黎智英囉,我就是想來看看黎智英的下場」。司法機構早前公布,正庭連同 7 個延伸庭共設 507 個公眾席,其中正庭佔 58 席,另設共 116 個記者席。
黎智英於 2020 年 12 月起還押,至今還押逾 1,800 日。在過去 156 日審訊,《法庭線》分別整理控方一連三日開案陳詞、6 名控方證人供詞重點、黎智英 52 日供詞重點,亦梳理控、辯雙方結案陳詞主要理據,方便讀者理解案件重點。
11:20 保護記者委員會:裁決凸顯對新聞自由的蔑視
無國界記者:判決將新聞自由擊碎
「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在香港時間周一發聲明,譴責黎智英被定罪的裁決,聲明引述主管馬麗怡(Beh Lih Yi)指,「這種虛假的定罪是一種可恥的逼害行徑」(This sham conviction is a disgraceful act of persecution)。
馬麗怡續指:「是次裁決凸顯了香港對新聞自由的徹底蔑視,新聞自由本應受到香港的『小憲法』,即《基本法》的保護。黎智英唯一的罪行就是辦報和捍衞民主。他在獄中因病去世的風險與日俱增——他必須立即與家人團聚。」
「無國界記者」(RSF)亦發聲明稱:「黎智英是香港新聞自由的象徵人物,卻因為當局捏造的國安指控被判有罪,我們對此深表憤慨。」RSF 續稱,「必須明確指出的是:接受審判的並非個人,而是新聞自由本身,但這項判決卻將其擊碎。《蘋果日報》創辦人體現出香港獨立記者的勇氣,而這項判決摧毀了他們僅存的任何空間。」
11:15 囚車駛出
10:47 裁決撮要:黎供詞多處矛盾、不足為信
司法機構人員在法庭外派發裁決理由書的中、英文版撮要,司法機構網站亦已上載撮要。
法官在裁決撮要提到黎智英的辯護方向,就與《蘋果》的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一方認為涉案文章不具煽動性,也不存在發布煽動刊物的串謀。在《國安法》實施後,他與《蘋果日報》便已停止請求外國制裁,不存在相關串謀。
至於牽涉「重光團隊」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黎一方指在《國安法》實施前,他從來沒與他人達成任何協議,請求外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即使曾經有相關協議,也沒有延續下去﹐又指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梓華的證供並非事實。
法庭裁決指,黎的供詞多處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認為不足為信,拒絕接納他的證供。法庭又指,《蘋果日報》高層及其他人認同黎,他們不僅對黎上述活動知情,而且是願意參與其中。
法庭認為,涉案文章客觀上具有煽動性,撰寫時旨在引發對香港特區政府的憎恨和藐視及挑動對其的離叛﹐裁定黎有意識地利用《蘋果日報》和其個人的影響力,進行持續不斷的活動,以達致下述目的:削弱中央政府、香港特區政府及其機構的合法性或權威;損害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與香港居民的關係。法庭指,這已遠超出法律所允許的範圍。
法庭指,在《國安法》實施前,黎公開和直接地請求外國作出制裁;《國安法》實施後,雖然黎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是他進行其活動的意圖依然如故,並且繼續為推動其活動而行事。黎與串謀人士在《國安法》實施前所作的協議,在《國安法》實施後仍然延續,裁定黎與 3 間相關公司罪成。
10:44 散庭
黎向家人揮手道別,妻子微笑回應。
10:42 1 月 12 日作求情陳詞、預留 4 日
官指,所有涉案被告會一起求情,指示於 2026 年 1 月 2 日下午 4 時前提交書面陳詞,1 月 12 日會作口頭求情陳詞,預留 4 日。判刑日子再訂。
10:38 黎智英三罪全部罪成
法官指,法庭信納黎是指控串謀的主腦,在實行串謀行為時,利用蘋果不同平台,並得到公司同意。法官宣判,三項控罪包括「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均罪成。
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分別涉及《蘋果日報》及「重光團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則涉及《蘋果日報》。相關的公司亦同樣罪成。
黎戴上耳機,聽聞裁決時神情平靜,亦不時望向法官及家人。
10:37 官:《國安法》生效前後、黎的唯一意圖都是尋求中共倒台
法庭亦都需要指出,陳梓華向黎智英發出聲明連結﹐顯然人大打算訂立《國安法》,2020 年 5 月 28 日,黎稱「希望在來臨的周末,特朗普會有更嚴厲的措施」,當時黎的態度是高興。
法庭認為,黎未放棄其破壞中共政權穩定的意圖,在《國安法》生效後,以更隱晦方式,由 Live Chat、Twitter、Fox New 顯示其意圖。
張劍虹稱,在黎還押時,他探望黎時,黎稱「繼續如常經營蘋果日報」。
證據顯示,無論《國安法》生效前後,黎的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香港利益,被告有意圖進行涉案的串謀。
10:32 官:Mark Simon 有人脈、能安排美國會議員到港見黎
值得留意的是,黎智英相信 Mark Simon 有頗大人脈、影響力,從2019 年 7 月、10 月赴美,Mark 為黎作出安排見面此點可見。由 Mark 安排美國參議員 Rick Scott、Ted Cruz 訪港與黎見面亦可見。
另外一點可以顯示黎在華府人脈、影響力,從他可以取得蓬佩奧在 Nixon Library 演講的講辭草稿可見。
法庭需要指出,黎智英在台北與劉祖廸、陳梓華見面後,劉、陳與李宇軒視像見面,將會面重點覆述予李,而從李宇軒供詞確認,黎是知悉「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成立目的,黎由 IPAC 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收到 IPAC 的活動資料;就劉祖廸加入 IPAC,《蘋果》有大篇幅報道,可見黎對此知情。
陳梓華提過,黎智英被捕對「重光團隊」(SWHK)的國際線很大打擊,因對取得美國進一步資料,會變得非常困難。
10:31 官:黎向法庭申保釋時,隱瞞赴美為會見官員
杜麗冰續指,黎智英於 2020 年 6 月向法庭申請保釋期間離開香港時,黎隱瞞法庭,當時其美國之行的其中一個目的,是與美國官員會面。黎向法庭提出申請前,又曾於《紐約時報》撰文,提到現時是時候由美國針對中國實施制裁及懲罰中國。
10:24 官:Mark Simon 安排黎與佩洛西、特朗普見面
杜麗冰續指,據 Mark Simon 給黎智英的訊息,他嘗試安排黎與美國時任眾議院院長佩洛西、美國時任總統特朗普等見面,指毫無疑問 Mark 這位「神秘人物」,在黎與美國官員之間從中遊走,令黎向美國政府作出遊說、尋求支持。
官又指,2019 年 11 月,就美國國會的《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黎向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說:「非常好,現在所有人可以鬆一口氣」。另外,在一個包括 Martin Lee 的群組,黎說:「Trump 知道他在中美談判,香港是有力的籌碼」。
《蘋果》高層張劍虹和陳沛敏供稱,2020 年 5 月,當時《國安法》即將在香港實施,黎發起「一人一信行動」,張稱,黎曾經提及希望美國總統、副總統為此向中國實施制裁。
10:19 官:黎與彭斯、蓬佩奧見面
提出對港制裁等行動
杜麗冰指,根據黎智英從助手 Mark Simon 收到的訊息,可見 Mark 在背後致力為黎做事,安排黎在華盛頓與美國政府官員見面。
例如,2019 年 6 月 28 日,Mark 透過訊息通知黎,「我們在白宮訂立兩次見面,Bolton 已確認,你會見到 Bolton 助手發出的電郵」。
最終在同年 7 月,黎在華盛頓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時任國務卿蓬佩奧見面﹐就港府推動《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一事提出對香港制裁、封鎖及敵對行動。
10:15 法官杜麗冰:黎智英供詞前後矛盾
杜麗冰指,黎智英的供詞前後矛盾,證據清楚顯示他與《蘋果日報》高層及公司串謀。法庭亦信納案中證據,指出黎與從犯證人李宇軒、陳梓華請求外國制裁。
杜麗冰又指,法庭在評估、分析同謀者時,了解他們可能有動機撒謊以獲取減刑,亦會留意有否文件支持他們的證供。而法庭在上文所作出的分析顯示,案中有足夠證據支持他們的證供,控方證人在盤問下沒有動搖。
10:12 官:黎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
法官指,證供有 WhatsApp 訊息支持,大部分由 D1(即黎智英)發出。從證供看到,「國安法」實施前,美國對中國可以使用甚麼籌碼,包括聘用 jack and paul(美國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及介紹黎予蔡英文助手江春男。官又指,黎長年對中國深懷怨恨,由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live chat、FOX 新聞可看到。
10:09 官指裁決理由共 855 頁,不會全部讀出
法官杜麗冰表示,若現場有騷擾發生,個別人士需到法庭外觀看直播,提醒在場人士須遵守法庭禮儀。官指,裁決理由共有 855 頁,不會讀出所有部分,會由 849 段開始讀出。
10:02 開庭
09:59 黎智英進入庭內,向家人打招呼、臉帶笑容
黎智英在懲教人員陪同下步入被告欄,欄內共有 7 名懲教人員。黎智英身形消瘦、精神不俗,戴上眼鏡,身穿白恤衫、綠色冷衫、灰色西裝外套,向家人露齒笑及揮手打招呼。黎的妻兒亦揮手打招呼回應。
09:46 黎智英家屬、傳媒陸續進入法庭
黎智英妻子、兒子黎耀恩、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傳媒與公眾人士陸續進入正庭。警方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亦到場。
09:05 黎智英妻子、兒子及陳日君樞機到達法院
所有排隊旁聽市民亦已進入西九龍法院。
08:50 前員工:對任職《蘋果》感自豪
曾在《蘋果》任職的黃小姐排隊旁聽裁決,她稱黎智英是「好顧員工利益嘅老闆」,「我哋好多《蘋果日報》同事覺得喺《蘋果》做過係好自豪嘅事,同埋好感恩喺《蘋果》做過」,認為《蘋果》給予記者自由度採訪,亦為香港人監察政府,「《蘋果》結束咗之後,損失嘅唔淨係員工冇咗份工,而係成個香港社會」。
她續指,對裁決結果沒有盼望,「香港市民都會預料到個結果係點」,寄語黎及全體《蘋果》員工,「希望大家平安,好好生活」。
08:30 多國領事代表排隊旁聽
多國駐港領事館均有派員排隊旁聽,包括歐盟、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瑞典、加拿大等。
08:10 大批傳媒在西九龍法院外採訪
08:00 押送黎智英囚車抵達法院 反恐特勤隊持槍戒備
黎智英案今早上 10 時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載著黎智英的「鐵甲威龍」囚車,早上近 8 時經通州街逆線駛入法院,反恐特勤隊持槍在場戒備。
早上約 8 時,逾百人排隊,不少人手持早前由市民派發的蘋果。法院外兩個傳媒區已爆滿,記者調整機器、準備直播,警察則在場駐守。8 時 15 分,「大黃伯」到達法院外。
07:57 排隊市民:希望親身嚟,就算延伸庭都好
現年 65 歲的黃先生,過往一直有旁聽黎智英案,他稱凌晨約 2 時開始排隊,當時已知未能進入正庭,「希望親身嚟,就算延伸庭都好,希望個人喺度」。他又稱,不會恐懼到庭旁聽,「恐懼唔應該自己畀自己,做返自己咋嘛,好多人會逃避、唔面對,我平常心,雖然有時都會(被)搜身,都係做返正常、冇問題嘅嘢,普通市民嚟咋嘛。」
黃稱,聽審期間已覺得裁決不樂觀。他指,黎作供時仍然「好有力量」,但今年 8 月結案陳詞,「最後嗰日見佢,已經憔悴咗」,後來從黎的女兒所指,得知黎的身體狀況「差咗好多」。
黃稱,「希望佢知道,仲有好多香港人冇忘記佢、支持佢,希望佢堅持住,同埋希望有奇跡出現,等佢唔使喺監獄終老,希望佢出到嚟,同家人安享晚年,畢竟 78 歲,年紀都好大,已經困咗 1800 日,已經太多啦,對佢嚟講。」
07:45 前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到場排隊
前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到場排隊,受訪指希望黎智英可早日釋放,「身體最緊要,屋企人最緊要」。
不願上鏡的馬先生指,他周六(13 日)晚上 11 時已到達法院外,當時現場尚未有人排隊,警方亦未設置鐵馬、「橙帶」等,「直頭冇隊可以排」,遂先行回家,惟周日(14 日)下午 1 時再來時,已至少有 60 人排隊。
馬先生續指,過往並無旁聽任何與反修例事件有關的案件,包括「47 人案」,但他指「黎智英案」為香港首宗勾結外國勢力罪的案件,希望親身到庭聽取裁決結果,「我嘅出現就係默默咁支持黎先生」。
07:30 法院一帶警力增強
法院正門和囚車出入口有至少 50 名軍裝警及警犬戒備、巡邏。警方派出裝甲車停泊在法院外候命。每輛進入法院的車輛均需接受警方檢查,街道口亦設置防撞欄。
06:20 《蘋果》讀者:希望向黎智英給予支持
首次到庭旁聽的《蘋果日報》讀者陳先生指,今晨 3 時許下班後,遂到法院門外排隊,「覺得呢個案件有好重大意義,所以都專登過嚟」,又指「黎生係一個好值得尊重嘅傳媒人物,今日嘅判決好坦白講大家都已經有最壞結果,希望就算佢唔知道我哋存在都好,都畀到啲支持比黎生」。
陳先生表示,已支持《蘋果日報》10 多年,認為《蘋果》較其他媒體,更會反應不同聲音,對其創刊廣告感到印象深刻,「黎生又俾人射箭,又咬住個蘋果」,希望黎智英可渡過難關。
06:30 約 15 人帶同行裝離開隊伍
有逾 15 名帶上口罩和帽的排隊人士一同向南昌站離開,部分人帶上所有行裝,但仍放下背包、環保袋等「霸位」。有現場人士向記者指,他們「去咗刷牙、洗面啩」。
06:00 排隊人士分派蘋果
接近 6 時,排隊人士打開蘋果紙箱,有便衣警員上前查詢「邊個㗎箱蘋果」,並要求排隊人士處理該箱蘋果,「唔好有啲唔係個人物品喺度,一係分咗佢先,唔好留佢係度」。排隊人士遂將蘋果分配,並將紙箱丟棄。
記者現場所見,排隊旁聽人數仍然維持約 70 人,人龍達綜合調解辦事處(西九龍),傳媒亦逐漸到場排隊。
05:00 警方在法院外路邊架起鐵欄
清晨 5 時,警方在法院外馬路邊架起防撞欄,排隊市民駐足觀看。
00:30 有市民帶蘋果到場盼為排隊人士打氣 警員檢查確認「真蘋果」後離開
深夜 12 時,市民鄧先生帶來一箱蘋果,交到通宵排隊的市民手中。鄧先生指,紅蘋果是健康的象徵,希望做些合情合法的事,以表達一份心意。他又指,本來想買一箱 64 個,但數量不夠,最終買了 48 個蘋果,為捱更抵夜的市民打氣。有警員到場巡邏,靠近並以電筒檢查紙箱,確認「真係蘋果嚟㗎喎」後離開。
(周日)17:00 逾 70 人排隊輪候旁聽籌 有排隊人士指早上見約 40 人同時出現
周日(14 日)下午約 5 時,西九龍裁判法院外有超過 70 人排隊。有排在隊伍較前位置的人士指,他今早約 10 時到現場,起初未見有人排隊,大約 15 分鐘後,突然見到約 40 人從 3 個方向同時到埗,其後再有 10 多人「增援」。他指部分人樣貌陌生,過往旁聽都未曾見過,擔心是「排隊黨」,故自己今晚亦會通宵排隊,期望周一能進入正庭,向黎智英表達「有公眾支持佢」。
人龍當中大部分人戴上口罩,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有一位男士則指,今早約 11 時來到,被問及為何排隊,他回應指:「唔知道喎。」後方有另一名女子稱:「我哋唔答呢啲嘢。」旁邊一位操普通話的女士則指:「來看黎智英有甚麼下場。」
大約排第 60 位的女士 CC 指,今早 11 時到法院外,已見到有多人排隊,估計自己未必入到正庭,但仍打算通宵輪候:「入到延伸庭都好,雖然見唔到,都想表達自己真心支持黎生。」
黎智英被控 3 罪
案件由高院《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控方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黎智英由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大律師關文渭及有香港執業資格的新西蘭御用大律師 Marc Corlett 代表。
4 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黎與 3 間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兩罪,黎另單獨面對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則涉及 SWHK,與李宇軒及陳梓華相關。
5 名從犯證人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李宇軒、陳梓華﹐以及控方證人周達權先後出庭作供,講述《蘋果日報》日常運作、編採方針,以至「重光團隊」架構、眾籌登報細節、如何進行國際遊說等。黎智英在案件表證成立後亦選擇作供,交代自己創立《蘋果日報》的過程、以及回應被指是「外國代理人」呼籲制裁的指控。
同案 8 人還押逾 4 年
同案被檢控的 6 名前《蘋果》高層,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副社長陳沛敏、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及主筆楊清奇,以及「12 港人」之一李宇軒及律師助理陳梓華,8 人已還押逾 4 年。
6 名前高層於承認2022 年 11 月 22 日「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另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獲存檔法庭;李宇軒、陳梓華則於 2021 年 8 月 19 日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候黎案審結後判刑。
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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