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地消保組織簽互通機制 馬來西亞遇消費糾紛可返港投訴
熱愛旅遊的港人在外地遇消費爭議時,未必知可如何投訴。香港消費者委員會與大馬消費者聯合會今日(12日)簽署合作協議,建立兩地跨境消費投訴互通機制。未來港人在馬來西亞、日韓等地與當商戶起糾紛,或面對貨不對辦的情況,都可透過港消委會,向當地消保組織投訴。
隨着港人自2023年起可免簽證逗留馬來西亞90天,愈來愈多人計劃到當地旅遊,難免會購買特色美食手信至機票酒店等,相關跨境消費的金額相當可觀,但一旦發生爭議,過去卻申索無門。香港消委會披露在2022年至上月期間,接獲15宗港人在馬來西亞旅遊的投訴,其中6宗涉及服務質素。另一方面,同期馬來西亞旅客在港旅遊的投訴則有47宗,當中15宗(佔約30%)與營商手法有關。
根據合作協議,不論是香港消費者在馬來西亞,或馬來西亞消費者在香港遇到消費糾紛,返回居住地後可向當地消保組織投訴。在獲得投訴人同意後,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可將投訴資料等較交至對方消保組織,並交由對方聯繫商戶調解,並將結果轉達居住地的消保組織,及對通投訴人。
除了馬來西亞,香港消委會亦已與南韓、日本、新加坡及泰國簽署類似協議,即港人在相關國家遇消費糾紛都可向香港消委會投訴。香港消委會副主席彭楚夫指出,消費者旅遊期間常因行程緊湊、語言障礙等難以及時向當地組織投訴,新機制將有效解決這些問題。大馬消費者聯合會執行長薩拉瓦南淡比拉惹則指,機制也將處理日益頻繁的跨境數碼商貿糾紛。
馬來西亞屬「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並在去年成為香港的第8大貿易伙伴,佔本港全年貿易總值約2.2%,而根據香港旅遊發展局的統計,同年亦有超過40萬名馬來西亞旅客訪港,按年增幅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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