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涉偷拍對面單位女子裸體上傳社交平台 男入境主任窺淫等罪成 判囚半年

法庭線 The Witness

發布於 2024年03月20日10:42

2021 年 10 月,37 歲男入境事務主任被指在半山區住所內,偷拍對面住宅單位的一名女子,其後分別於 TG 及社交平台,公開發布該影像。他否認窺淫等 3 罪受審,被裁定罪成,周三(20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囚 6 個月。

裁判官何慧嫻指,被告暗中偷拍事主,並上載事主裸體照任人觀看,行為令人極之厭惡,斥其不顧事主權利和尊嚴。官指,本港人口稠密、「樓望樓」,需向公眾傳達訊息,不容暗中偷拍鄰居。

官又指,任何人在其私人空間內應受保障,不應在不知情下被拍攝,或因拍攝者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將偷拍相片發布。

官:行為極之厭惡

私人空間內應受保障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背景報告顯示被告對事件有悔意,認為其錯誤行為沒有尊重事主的私隱。被告的求情信指,他希望向事主道歉,又指其曾為執法者,現時卻成為階下囚,已得到深刻教訓,承諾日後將奉公守法。辯方另呈上入境處文件,指被告過往工作盡責,獲上司嘉許。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指,本案性質嚴重,被告暗中偷拍事主令人極之厭惡,嚴重侵犯事主的私隱;事後更將相片上載至社交平台,任人觀看事主的裸體照,指他不顧事主的權利和尊嚴,令對方難受。

被告唐嘉麒。(資料圖片)

被告稱非暗中拍攝

官反駁指是卸責予事主

就被告於審訊時指他與事主的單位距離近,並非暗中拍攝事主。官指被告將責任推卸到事主身上,認為正因本港人口稠密、「樓望樓」,更需要向公眾傳達訊息,不容暗中偷拍鄰居,並將有關相片上載。

裁判官指,任何人在其私人空間內應得到保障,不應在不知情下被拍攝,亦不能因拍攝者的個人喜好等的自私原因,而將偷拍相片發布任人觀看。

就被告面對的一項窺淫及 2 項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影像罪,裁判官各以 3 個月為量刑起點,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另因被告的品格和過往工作對香港有貢獻,獲減刑一個月,最終判囚 6 個月。

被告拍攝

事主在家裹浴巾及赤裸相片

裁判官何慧嫻早前裁決時指,被告居住的單位與女事主單位相距約 31.3 米,他拍攝事主穿著吊帶睡衣、運動背心、裹浴巾及赤裸相片,並上傳於社交平台 VKontakte 及涉 7 人的 Telegram 群組「中西區瘋狂群」。

對於被告供稱好奇、八卦,沒有暗中拍攝,裁判官何慧嫻形容其說法牽強、狡辯,質疑若非偷窺心態,為何要用望遠鏡瞄準事主,並以電話拍攝對方。她又指,若這不算窺淫「便會違反立法精神、目的,引致一個荒謬的結果」。裁判官又斥被告嚴重侵犯事主私隱,行為令人髮指,社會不能接受。

被控窺淫等 3 罪

被告唐嘉麒(37 歲,案發時為入境事務主任、現已停職),被控 1 項窺淫及 2 項發布源自上述罪行的影像罪,指他於 2021 年 10 月 22 日,在香港半山區西摩道一住宅某室,暗中為了觀察或拍攝個人的私密部位或私密作為,而拍攝 X 的私密部位,而 X 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待的情況,而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被他拍攝。

他另被指於 2021 年 10 月 14 日及 22 日,在香港發布 X 的影像,而該影像源自於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第 159AAB(1) 條所訂罪行, 以及他知道該影像源自干犯指明罪行,或罔顧該影像是否源自干犯指明罪行,及不理會 X 是否同意該項發布。

ESCC1125/2023

《法庭線》報道全部免費開放,有賴讀者訂閱支持營運: https://bit.ly/3LJeOzX

追蹤《法庭線》網站及各平台: https://linktr.ee/thewitnesshk

查看原始文章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49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