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處拘「香港民主建國聯盟」4成員涉顛覆 年紀最細15歲 李桂華:家長責任好大
【獨媒報導】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召開記者會,表示昨日行動拘捕4名15至47歲男子,他們均屬「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罪名是「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指該組織的行動綱領包括「滅共」、「光復香港」、尋求國際聲援,甚至有臨時「國旗國歌」,又為在外國的港人提供軍事訓練;又涉嫌在今年7月1日在台北舉辦活動,踐踏國旗及區旗,舉起黑紫荊旗,又播放《願榮光》等危害國安全的「代表物」。
至於各人角色,李桂華指有人是「核心」成員,包括秘書長和評議會會員,有人則是普通會員。各人仍被扣留,李桂華形容各人所犯罪行相當嚴重,最重刑罰是判處終身監禁。
黑紫荊旗、《願榮光》 定性危國安「代表物」
李桂華在記者會表示,警方國安處昨日採取捕拘行動,對象是「香港民主建國聯盟」,該組織在2024年11月在社交平台宣布成立,其後公開招募成員,又曾在台灣舉行記者會,宣揚行動綱領包括「滅共」和「光復香港」,又設計臨時「國旗國歌」,尋求國際聲援,又為海外港人提供「軍事訓練」。
他指在今年7月1日,組織在台灣舉辦活動,曾踐踏中國國旗及香港區旗,又展示黑紫荊旗及播放《願榮光》等危害國安全的「代表物」。
檢取「催促」美國救援香港政治犯建議書
警方拘捕的4名男子當中,包括組織的秘書長、評議會會員,有人則是普通會員。國安處以「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各人,李桂華稱在檢獲的電子設備中,顯示各人在香港的「活動」,例如國安處找到一份《催促美國制訂香港政治犯救援計劃建議書》,又找到「港獨、疆獨、粵獨及藏獨」的旗幟。
李桂華特別提出「幾個重點」,包括事件證明「真係有境外組織」持續散播危害國家安全訊訊,並指揮在港的「黨羽」,從事顛覆國家政權活動。他又指被捕人士當中年紀最細只有15歲,他指2019年「黑暴」發生時,被捕人「10歲都未有」。李桂華邀請眾人反思為何年僅十多歲亦會參與今次組織,認為除了受人煽惑外「家長責任好大」。
涉案行為在港發生 李稱海外亦有司法權轄權
傳媒問到各被捕人士的確實角色,李桂華除了重覆有人是秘書長,屬「核心成員」外,還指有人負責設計組織旗幟,亦有呼籲外國勢力支持,另有人籌辦為其他會員提供「軍事訓練」。至於組織主要在台灣活動,警方是如何知悉組織的通訊方法,李桂華則表示不能透露行動細節,只表示組織透過社交平台,以及其他秘密通訊設備,有定時聚會和會議交換意見,並顯示有人指揮。
至於各被捕人士的罪行是否在香港進行、警方有否司法管轄權,李桂華表示有犯罪行為在香港進行,他同時強調在《國安法》下,即使罪行不在香港發生,也有司法權轄權。而會否向身處海外的涉案人事發出拘捕令,李稱涉及行動細節,不便透露。
未回應國安公署早前「約見」有否後續行動
在新生效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附屬法例下,國安公署早前公布要求警方國安處「協助和配合」處理一宗涉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罪案件,公署及國安處分別「約談」及「會面」6人。有記者問到該案是否仍在調查,有無人被捕,李桂華表示「並非今日環節會講」,因早前聯合行動根據法律處理,不便透露會否再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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