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證實拒絕羅冠聰入境 內政部:不符國家利益
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香港警方國安處通緝的前「香港眾志」立法會議員羅冠聰(Nathan Law),上周六(27日)由美國三藩市飛抵新加坡樟宜機場時,被當局拒絕入境,並在機場被扣留問話約4小時,翌日(28日)早上乘搭航班返回三藩市。
據報,羅冠聰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原定赴新加坡參加一個閉門活動。他在出發前三星期獲新加坡當局簽發簽證,上周六抵達樟宜機場後,被移民與關卡局人員拘留問話約4小時,最終被拒入境,隨後被安置於收容遣返人士的設施,約14小時後安排乘搭航班返回美國。
新加坡內政部發言人證實,羅冠聰入境及留在新加坡並不符合國家利益。內政部解釋,即使已獲發簽證,抵達時仍須接受進一步查問和安全評估,羅冠聰屬於這個情況,而當局亦注意到香港警方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向羅冠聰發出逮捕令。
羅冠聰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他理所當然認為持有簽證可順利入境,對突然被拒感到不解,認為事件涉及政治原因,但不清楚是否有外部力量直接或間接影響。他又稱,出發前曾諮詢律師意見,認為新加坡不會因涉及政治罪行而將他引渡回港。據《金融時報》報道,羅冠聰被扣留期間曾聯繫外界,英美政府知悉事件,但未清楚是否曾與新加坡交涉。
在北京,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被問到事件時表示,不了解具體情況,但重申各國有權自主展開出入境管理,並形容羅冠聰是「被香港警方依法通緝的反中亂港分子」。
現年32歲的羅冠聰,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2023年被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元通緝,並被保安局列為「指明潛逃者」,撤銷特區護照及禁止他人向其提供資金。他亦因涉嫌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煽惑他人不投票,被廉政公署通緝。羅冠聰於2020年離港,翌年獲英國批出難民身份,現持有英國難民旅行證件。
新加坡與香港自1998年起簽訂移交逃犯協定,涵蓋30項可判囚一年或以上的罪行,包括謀殺、詐騙、搶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