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零售檔4外用產品含多種禁藥 51歲婦涉案被捕
藥石切忌亂投!屯門一個零售檔位被揭有4款外用產品含有多種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衞生署今日(17日)聯同執法部門到涉事處所執法,拘捕一名51歲女子,她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署方調查仍在進行中。
4款涉事產品中,「昱顺新升级藏药癣毒王草本乳膏」、「昱顺苗药毒痒王抑菌乳膏」及「合生美狼毒王二十四味草本乳膏」,均含有「丙酸氯倍他索」、「酮康唑」及「咪康唑」;餘下1款「昱顺中华真菌王抑菌乳膏」則含有「丙酸氯倍他索」及「咪康唑」。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
衞生署根據情報,從一個位於屯門的零售檔位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政府化驗所的檢驗結果顯示,上述產品的樣本含有第1部毒藥的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內,將有關產品交予衞生署藥物辦公室銷毀。
「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酮康唑」及「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
東網網站 : https://on.cc/東網Facebook專頁 : https://www.facebook.com/oncc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