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指Google涉廣告壟斷重罰近30億歐元 特朗普批「非常不公平」
歐盟委員會周五(9月5日)宣布,向Google開出29.5億歐元(約249億港元)的罰款,指其在廣告科技(ad tech)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反競爭法。
委員會指控Google在網上廣告交易中「自我優待」,偏向推廣旗下廣告交易平台AdX,壓制競爭對手。受影響的競爭者和出版商被迫承受更高成本和更低收入,最終可能轉嫁至消費者。委員會同時要求Google停止相關做法。
Google向傳媒回應,批評決定「錯誤」,並表示會提出上訴。Google全球監管事務主管李安娜.馬拉蘭(Lee-Anne Mulholland)強調,裁決會令數以千計歐洲企業更難賺錢,形容罰款「不合理」。
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亦在社交平台上狠批有關決定「非常不公平」,揚言將就歐洲科技行業做法展開調查,甚至可能徵收關稅。他強調,美國政府不會容許歧視性行為繼續。
歐盟否認曾因歐美貿易緊張而延遲公布今次罰款。歐盟委員會副主席利韋拉(Teresa Ribera)表示,Google已是第三次違反競爭規則,因此加重罰款。她警告Google須於60日內提交整改方案,否則委員會將考慮強制性結構性措施,包括要求Google出售部分廣告科技業務。
今次罰款是歐盟針對大型科技企業競爭行為中數額最高的裁決之一。2018年,Google曾因利用Android系統鞏固市場優勢,被罰款43.4億歐元(約366億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