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上門補習非禮女童 32歲興趣班男導師兩非禮罪脫 官指年幼事主隱瞞兩者親密關係 是「有心機」證人
興趣班男導師被指於2017至2022年間,上門補習期間兩度非禮年幼女童X(案發時介乎5至10歲)。被告早前否認控罪受審,今日(29日)被裁定兩項非禮罪不成立。法官練錦鴻裁決時指出,女童X作供時對多項關鍵細節記憶模糊,證供前後不一,形容她為「有心機」的證人。
練官指出,本案主要取決於X證供的可信性,惟X在庭上對案發時的年齡、就讀年級、以及何時向母親透露事件等問題,供詞反覆,多次以「唔記得」回應。她又聲稱不確定有人在洗澡時闖入是否不當,亦不清楚被告有否在她面前脫褲,甚至對男女身體構造差異表示不理解。法官認為,相關說法難以來自一名智力正常、於本地成長的10歲女童。
練官續指,X於庭上稱不肯定與被告是否朋友,顯示她有意隱瞞兩人關係密切,令其證供的可信性存疑,形容X為「有心機」的證人。
練官認為,兩人關係密切,被告對X寵愛有加,X利用被告對她的好感索取恩惠,包括要求被告送網上遊戲工具和養倉鼠的用品。由於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犯案,裁定兩項非禮罪名不成立。
被告黃澤鵬(32歲)報稱任職興趣班導師,被控於2017年1月至2022年1月期間,在新界葵涌一單位兩度猥褻女童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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