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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後逆線行車撞的士 區議員葉吉江認危駕判200小時社服令 官:良好品格值得給予機會

法庭線 The Witness

發布於 05月09日07:19

屯門區議員葉吉江涉於去年 8 月,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逆線駕車,迎面撞向一輛的士,被控危駕及醉駕兩罪。他早前承認危駕罪,醉駕罪獲撤銷。葉吉江周五(9 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判 200 小時社會服務令,須停牌 6 個月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署理主任裁判官香淑嫻表示,葉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他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認為值得給予機會,但強調是最後一次機會,若再犯他或會被判囚。

香淑嫻判刑時指,控罪性質嚴重,葉並非第一次犯案,但他對上一次犯案已是 8 年前,而案發時被告駕駛的車輛車速緩慢,造成的損毀輕微;加上,其社會服務令報告內容正面,被告過往亦熱心公益,有良好品格,認為值得給予被告一次機會,但強調這是最後一次機會,將來再犯或會被判囚。

案情透露,被告與的士相撞後,警員發現他呆滯且身上有酒氣,為他進行呼氣測試,發現超出訂明限度。警員遂以「酒後駕駛」罪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辯方早前求情時稱,今次事件後,被告「決定唔再揸車」,已聘請司機,望法庭網開一面,判處非監禁式刑罰。

被告葉吉江(60 歲、報稱退休人士),被控於 2024 年 8 月 1 日,在上水古洞路近金坑路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 KF 7882 的私家車;以及在同日同地駕駛上述私家車,而當時受酒類的影響,以致沒有能力妥當地控制該汽車。

FLCC2548/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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