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警司涉3度非禮 辯稱女事主對他有好感 會在辦公室見面及拖手
高級警司周毅剛被指於2024年在灣仔警察總部內三度非禮女子X。他否認三項非禮罪受審,案件今日(2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被告自辯指,認為X對他有好感,指X曾對他說過「Ian sir成日做運動好fit喎」「翻屋企食飯,你又唔約我」等等,並形容X當時的語氣很嬌嗲;更稱兩人在2024年9月「一齊咗」,會在被告的辦公室中見面及拖手。他否認在涉案派對中曾對X做出猥褻行為,指自己只是在X不開心時,將手放在其後腰上以作安撫。
現51歲被告周毅剛現時已被停職,3項非禮罪指他於2024年6月19日及11月1日,在香港灣仔軍器廠街一號警察總部41樓及總務室猥褻侵犯X。X早前作供指,她案發時在警隊支援部擔任行政主任,被告是她「上司的上司」。
被告自辯指他於2002年以督察身份加入警隊,並在2020年被晉升至高級警司。他表示自己由細到大都想做警察,警察是其終生職業,沒想過做其他事情。他主要負責警隊的行政文件,例如人事調配、財務資料、及內部招聘等等,日常工作會與兩位行政主任有接觸,當中包括X。
自從2024年4月,因X須處理更多的工作與文件,他與對方在工作上的接觸增多,有一次他在使用電腦批假時遇到問題,遂喚X進入房內協助,X走到他身邊使用電腦,與他貼得很近;X亦曾對他說過「Ian sir成日做運動好fit喎」「翻屋企食飯,你又唔約我」等等,他形容X當時的語氣很嬌嗲。
被告續指X甚至幫他處理高級警官餐廳司庫的私人義務工作,加上之前慢慢累積的感覺,開始對X有好感,兩人在2024年9月「一齊咗」,會在被告的辦公室中見面及拖手,兩人均不想被他人知道這關係,在辦公室外不會有聯絡。
案件編號:ESCC 315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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