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督察涉警署內非禮襲擊下屬罪成 判囚9周及罰款6000元 官:警務人員知法犯法
57 歲男高級警務督察涉嫌今年 2 月在紅磡警署內,非禮及襲擊女下屬,被控普通襲擊及非禮兩罪。他否認全部控罪,周五(14 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 9 周及罰款 6,000 元,被告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裁判官指,被告在錄影會面解釋兩人伸出雙手、凌空相對是「數白欖」般點算文件,他在庭上卻供稱是向事主示範案件如何分類。官認為被告明顯在作供時「臨時加插」內容,前言不對後語,說法「完全不合常理」。
辯方求情指被告加入警隊 37 年,是盡忠職守的好上司,原定 3 年後退休,因本案失去心愛工作及長俸,已得到嚴重教訓。官指,沒懷疑被告在警隊有良好表現,但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案情涉上司侵犯下屬須加刑。
官:被告前言不對後語
官裁決時先分析被告梁閏成的證供,指梁案發翌日晚上在錄影會面時解釋,兩人伸出雙手、凌空相對是為「數白欖」般點算文件,但在庭上作供時,卻供稱當時是要向事主示範如何將案件分類,在控方盤問下才解釋「漏咗」供述點算文件環節,聲稱兩環節先後發生。
官指出,梁在錄影會面從沒提及示範案件分類,辯方盤問事主時亦無問及有關情節,認為被告明顯是在作供時「臨時加插」內容,前言不對後語,令人難以置信。
官:被告非誠實可靠證人
官又指,梁錄影會面時稱「會唔會大家數白欖(即點算文件時)揩到嘅話,我唔知」,但他在庭上供稱肯定沒觸碰事主,惟不知事主有否意外觸碰他。官認為,即使事主曾意外觸碰梁,梁理應感受到,認為其供詞難以理解,支吾以對。
官續指,即使「數白欖」點算文件,或示範案件分類兩事是否均有發生,都難以理解梁指示事主伸出雙手及凌空的原因,認為此舉沒實質作用,兩人可以口頭商討,故梁的說法「完全不合常理」。
官又指,梁供稱兩人當日下午 5 時起,討論大排檔無牌賣酒案件,直至下午 5 時 50 分,但他在錄影會面中從沒提及有關案件。官裁定被告非誠實可靠證人,作供並沒說出真相,拒納其供詞。
官:事主沒提及不服上司
辯方陳詞時指,指稱的普通襲擊發生後,曾有高級外籍警司進入房間,但事主沒即時向對方投訴。官則認為事出突然,事主過去從沒經歷此情況,在剎那間沒投訴「不足為奇」。
辯方另指,事主指稱被非禮後與男友吃飯,期間都沒向男友講述事件,回家後僅向家人提及被上司環抱,沒談及猥褻程度較高的拍打臀部。官則指,事主曾解釋不欲男友擔心,「唔知道如何開口去講」,認為事主解釋沒不可信之處,而事主向家人透露時情緒激動,只簡單講述事件經過亦可理解。
至於辯方指事主在隊內工作力不從心,有機會幻想事件、誣告被告,官指事主證供並沒提及不服上司,更指兩人工作關係和諧,討論案件時有來有往,只因本案發生後才衍生調隊想法,認為「辯方陳詞沒有半點說服力」。
官裁定 3 名控方證人,即事主、其母親及其男友的供詞誠實可靠,裁定梁閏成兩項罪名成立。被告聞判期間不斷撓頭,親友飲泣。
辯方求情:被告失長俸及心愛工作
辯方求情時指,梁加入警隊 37 年,在警隊由低做起,案發時任職高級督察,是盡忠職守的好上司。梁已婚 31 年,育有一對兒女,為好丈夫和父親,且其生活簡單枯燥,不煙、不酒、不應酬,上班時盡心教導下屬,下班後就陪伴妻子。
辯方續指,梁因本案得到嚴重教訓,他原在 3 年後退休,現將失去每月 9 萬元的薪金,以及退休後、每月 3 萬元長俸及「心愛工作」。辯方又指,梁在審訊後被定罪,「講唔上係有悔意」,但案情並非嚴重,冀從輕發落,惟若法庭須判處監禁式刑罰,則希望判緩刑。
裁判官丘國新打斷指,猥褻侵犯控罪無法判處緩刑。辯方回應,冀索取背景報告,「佢嘅背景係十分之優秀」。官再回應,「我無懷疑佢嘅成就,佢係高級幫辦,一定有啲成就」。
被告申保釋候上訴獲批
官判刑時指,沒懷疑被告在警隊有良好表現。針對非禮罪,即使被告初犯、案情輕微,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以監禁 8 周作量刑起點,但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案情涉上司侵犯下屬,加刑 2 周,另考慮被告初犯,更因本案前途盡毀,減刑 1 周,即總刑期為 9 周。至於普通襲擊罪,則罰款 6,000 元。
被告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准以現金 5 萬元、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離開香港、交出旅遊證件的條件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紅磡警署犯案
被告梁閏成(現 57 歲,報稱為警察高級督察),被控普通襲擊及猥褻侵犯兩罪,指他於 2025 年 2 月 18 日,在紅磡警署 1 樓 103 室內,襲擊及猥褻侵犯女子 X。
警方早前指,該警員駐守九龍城警區,已被停職。
KCCC1245/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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