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更新您的瀏覽器

您使用的瀏覽器版本較舊,已不再受支援。建議您更新瀏覽器版本,以獲得最佳使用體驗。

新聞

男子認非禮14歲女兒判囚2年4個月 報告指因兩任妻子出軌生報復心

法庭線 The Witness

更新於 2023年08月21日11:05 • 發布於 2023年08月21日10:04

現年 56 歲、案發時 55 歲男子被指爬上 14 歲女兒的床摸其腰胸,又趁她洗澡時進入浴室,用下體觸碰其臀部約 10 次。男子早前承認 3 項非禮罪,周一(21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監禁 2 年 4 個月。

暫委法官王證瑜引述背景及心理報告指,被告的兩任妻子均出軌,因而使他產生報復心態,又指他認為自己是受害人,但重犯機會不高。法官認為,被告與女兒年齡差距甚大,犯案屬違反信任,損害女兒的精神及心理健康。

法官引心理報告:
被告因兩任妻子出軌生報復心

法庭早前為被告索取背景及心理報告,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讀出報告內容,提到被告曾就讀商業管理等課程,主要在內地工作,每個月僅留港數天。報告指,被告的兩任妻子均出軌,因而使他產生報復心態,又指他認為自己是受害人,但重犯機會不高。報告另指,被告家人於 2019 年自殺,其情緒因此受到影響。

事主的創傷報告則顯示,她事後患創傷後遺症、萌生自殺念頭、不容易相信他人,特別是男性。報告又指,事件使其學業成績下滑。

辯方求情則指,本案案情非最嚴重,被告亦沒使用武器。

法官指,被告與女兒年齡差距甚大,他犯案屬違反信任,損害女兒的精神及心理健康。官將 3 項非禮罪的量刑起點分別訂為 18 個月、24 個月及 30 個月監禁,首兩罪刑期分期執行,與第 3 項控罪同期執行,考慮被告認罪扣減三分一刑期,終判 28 個月監禁。

另 3 項非禮罪存檔法庭

被告 L.W.K(56 歲)被控 6 項猥褻侵犯罪,於 2020 年 9 月至 2021 年 10 月期間,侵犯 14 至 15 歲的女童 X,其中 4 次發生於其鴨脷洲住所,另外 2 次分別為港鐵利東站附近及黃竹坑「雅格酒店」。被告承認當中 3 罪,餘下 3 罪存檔法庭。

案情:
被告對女兒摸胸、下體碰臀部

案情指,2020 年底,當時 14 歲的 X 正在上層床睡覺,一向於梳化睡覺的被告稱「冷」,並攀上事主的床上擁抱其腰,X 推開他的手;被告再觸碰她的大腿,以及把手伸入她的內衣,觸碰到其胸部,X 隨即推開他的手,並更衣上學。

案情續指,2021 年中,被告一家使用 X 同父異母姊姊贈送的套票,到本地酒店遊玩。被告在 X 洗澡進入浴室,脫下全身衣物,站在其身後,以勃起的下體觸碰她的臀部約 10 次,更用手從腰摸至胸部,X 避開及回家。同年 9 月,X 與妹妹洗澡,當她圍着毛巾、打開門讓妹妹離開浴室時,被告突然推開門,並用手指侵犯其陰道,後笑着離開,X 因感噁心而重新洗澡。

同年 11 月,X 的母親聽到她以語音訊息告知朋友此事,故找被告對質,被告指已有長時間沒騷擾事主,母親遂報警。被告警誡下稱,因感情問題和妻子分床睡覺,於 2020 年的冬天,因為覺得冷而不時到 X 的床上睡,稱已經很長時間沒有非禮 X。

DCCC247/2022

《法庭線》報道全部免費開放,有賴讀者訂閱支持營運: https://bit.ly/3LJeOzX

追蹤《法庭線》網站及各平台: https://linktr.ee/thewitnesshk

查看原始文章

父兄涉5年間多次非禮女童 分別囚29月、判24月感化令 官稱對事主帶來「痛苦印記」 - 法庭線 The Witness

法庭線 The Witness

41歲男子認非禮14歲智障姪女囚16月 求情指喪妻後把持不住 官斥以長輩身分犯案 - 法庭線 The Witness

法庭線 The Witness

24歲男認3度非禮小8歲胞妹囚2年 稱性接觸均妹妹提出 官:應拒絕、教導糾正 - 法庭線 The Witness

法庭線 The Witness
查看更多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留言 38

留言功能已停止提供服務。試試全新的「引用」功能來留下你的想法。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