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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男女涉襲擊、非法禁錮14歲女童 指其偷鑽石鏈 3人認罪、7人不認罪受審

法庭線 The Witness

發布於 2024年07月22日10:51

10 名介乎 15 至 21 歲的男女,涉於去年在馬頭圍邨休憩處,襲擊及非法禁錮一名 14 歲女童,被控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勒索等 5 罪,案件周一(22 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 3 女認罪,另外 7 人不認罪受審。
3 人的承認案情指,有女被告指事主偷去價值兩萬元的鑽石頸鏈,事主其後被 10 人圍堵。有認罪的女被告曾用右手掌摑事主臉頰十多次,拳打事主腹部等。事主答應賠償一萬元,眾人則同意拍下事主裸照,以防她報警。事主其後被帶往公廁,被女被告拍下正面裸照。
案件周二(22 日)續,料讀出承認事實。除一人還押外,其餘 9 人續准保釋。

3 名女被告認罪

3 名認罪的女被告為:蘇佩儀(16 歲)、L.Y(15 歲)、湯焯霖(16 歲),3 人承認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 2 罪,另 3 人面對的勒索罪獲准存檔法庭。

其中 L.Y 早前在另一法官面前認罪,她周一在法官葉佐文席前認罪,判刑亦會由葉佐文處理。

16 歲被告湯焯霖。

案情:10 人圍堵並圍觀事主

承認案情指,事主 X 案發時為 14 歲。除了蘇佩儀及 L.Y. 外,事主 X 於案發前已認識其他被告。

2022 年 4 月 17 日約晚上 10 時,湯焯霖透過 WhatsApp 致電及邀請 X 「去玩」,並提供土瓜灣馬頭圍邨的地址見面。X 於凌晨時分抵達屋邨,蘇佩儀、湯焯霖帶領 X 往較深入的休憩處見她們的朋友,並看到另外 5 男 3 女。

有女被告指 X 偷去價值兩萬元的鑽石頸鏈,並有人取去 X 的手提電話及袋,命令 X 坐在長凳上。5 名女被告圍在 X 的前面,5 名男被告則在較後,不遠處的位置圍著觀望,形成了 10 人圍堵並圍觀一人的情況。

期間,L.Y. 用右手掌摑 X 臉頰十多次,湯焯霖亦曾掌摑 X、拳打 X 腹部、踢 X 腿部、用手踭打 X 背和拉扯 X 的頭髮。

案情:X 被拍下裸照

X 當時只能縮起,並舉起雙臂保護自己,且因當時附近沒人及恐怕被打, X 沒有大聲呼救。在上述過程中,全部被告在場參與並見證上述毆打,其中有被告拍攝毆打的過情。

有被告指稱 X 取了他 500 元,遂從 X 的袋內取走 500 元。期間有被告指出,沒有證據證明鑽石鏈是由 X 取走,並提出 X 不需要償還兩萬元,只需要償還一萬元,X 答應。

可是男被告提出要有保障,眾人遂帶 X 到天光道網球場鄰近的公廁,並同意拍攝 X 的裸照以防她報警。X 被指示進入女廁,5 名女被告一同進入,其餘 5 名男被告在公廁外等候。

蘇佩儀及 Y.H 命令 X 把衣服脫去,兩人在廁格內拉下 X 的連身裙,蘇用手提電話影了 3 至 4 張 X 的正面裸照。X 最終約凌晨 2 時被容許回家。

案情:X 的叔叔發現傷勢

4 月 24 日 ,X 的叔叔 Y 看到其左眼角有瘀傷,X 在查問下簡述事件及稱全身都痛。X 其後向叔叔借貸,指需要繳交一萬元,以免其裸照在網上發布。 Y 感覺事情嚴重,故將事件告知 X 父母,X 其後由父母陪同下報案。

X 於 4 月 28 日接受醫學檢驗,其左眼眶上位置及尾骨有輕微疼痛,左膝有 3 厘米瘀傷,右腿有 3 厘米線狀擦傷及 1 厘米瘀傷。

案情:有被告警誡下承認毆打

10 人其後被捕。蘇佩儀在警誡下稱,當日是首次見 X;有女被告指 X 盜竊頸鏈、動手掌摑 X。另稱在場的男子們錄製毆打過程、提出要拍 X 的裸照,以保障自己等。

被告 Y.H 警誡下承認毆打,但否認拍攝其裸照,指當蘇拍攝時,她只是站在旁邊。湯焯霖則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10 人被控非法禁錮、勒索等罪

5 男 5 女的被告依次為:蘇佩儀(16 歲、學生)、呂秉毅(21 歲、無業)、黃煒舜(17 歲、學生)、女被告 Y.H. (15 歲)、女被告 L.Y. (15 歲)、曹焱(16 歲、無業)、朱栢朗(19 歲、地盤工人)、甘俊希(17 歲、地盤工人)、鄧子祥(20 歲、地盤工人)、湯焯霖(16 歲、學生);以上為起訴時的年紀。

10 人同被控各一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非法禁錮、勒索罪。

10 人被控於 2022 年 4 月 18 日,在九龍土瓜灣馬頭圍邨水仙樓外休憩處,襲擊 X 致造成她的身體受傷害;將 X 非法及損害性地禁錮,並在違反她的意願下將她羈留。另被控於 2022 年 4 月 18 日約至 4 月 30 日期間,在香港,為使他們自己或另一人獲益,或意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而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 X 交出港幣 10,000 元。

鄧子祥另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同日在香港九龍土瓜灣,偷竊現金港幣 500 元,而該筆款項為屬於 X 的財產。

另外 7 人,呂秉毅、黃煒舜、Y.H.、曹焱、朱栢朗、甘俊希及鄧子祥被控刑事恐嚇罪。他們被指於同日,與蘇佩儀、L.Y 及湯焯霖在香港九龍土瓜灣,威脅 X 會作出違法作為,即拍攝 X 的裸照及發布該 X 的裸照,意圖導致 X 不作出她在法律上有權作出的作為,即向警方報案。

DCCC91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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