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網球運動員操縱比賽 重罰禁賽12年
國際網球誠信機構(ITIA)上周六(20日)通報,中國網球運動員逄仁龍因操縱或企圖操縱比賽,被禁賽12年並罰款11萬美元(約85.8萬港元),其中7萬美元(約54.6萬港元)暫緩執行。
25歲的逄仁龍職業生涯最高單打排名為世界第1,316位,他承認在去年5月至9月期間,操縱其本人參加的ITF世界網球巡迴賽M15、M25及ATP挑戰賽50級別共5場單打比賽,並對其他職業球員進行17次腐敗接觸,導致另外6場比賽被操縱。逄仁龍已接受與ITIA達成的協定制裁,其停賽自2024年11月7日起計算,禁賽期將持續至2036年11月6日。
中國網球協會強調,堅決反對任何形式破壞行業風氣、破壞公平競爭的行為,將依據運動員違法違規事實,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業管理規定,對其做出進一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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