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自稱三合會成員兼侮辱裁判官 28歲無業漢還押至4.13再訊
一名28歲無業男涉於去年12月就入屋犯法罪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時,侮辱主任裁判官蘇文隆,並自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他被控聲稱是三合會社團成員等兩罪。案件今日(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13日再訊以待其索取文件。被告的入屋犯法案將被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期間被告還押候訊。
被告馬浩鏘(28歲,報稱無業)被控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或使用侮辱性言語以涉及裁判官,以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共兩罪。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號庭在當值裁判官蘇文隆,執行其裁判官職責時,向裁判官或在裁判官席前使用侮辱性的詞句,或使用涉及裁判官的侮辱性詞句;及在同日同地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案件編號:WKCC588/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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