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夫疑妻出軌 開車輾斃同學判死緩
去年8月,湖南郴州一名人夫蔡某某因懷疑同學與妻子有染,駕車輾死同學。周三(10日)法院對案件作出裁決,依故意殺人罪判蔡某某死緩。死者家屬不滿案件裁判結果,表示不認可蔡某某有精神問題,將向檢察機關申請抗訴。
據報事發當日,蔡某某向同學劉某某家買鞭炮後,突然駕車撞擊對方,待其站起,再開車掉頭衝撞輾壓,致劉某某當場身亡,蔡某某事後自行落車報警。今年7月,公訴機關以故意殺人罪追究蔡某某刑事責任,案件未當庭宣判。司法及精神鑑定顯示他有妄想型障礙及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礙,作案期間處於發病期。
內媒周三從死者家屬處獲悉,法院採納被告作案時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的辯護意見,周三以故意殺人罪判決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死者女兒周四(11日)指,其父與被告、她及被告女兒均是同學關係,兩家相距僅幾百米,案發後再無來往,惟以往不曾聽聞被告有精神問題或醉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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