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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中國18歲青年日本醉駕奪命 開車前曾飲三杯燒酎 時速125公里逆線橫巷駛出大路

港新聞 Kong News

發布於 09月16日01:35

日本埼玉縣川口市去年9月清晨發生奪命車禍。一名18歲中國籍男子在卡拉OK飲下3杯燒酎後,駕駛白色租車於限速每小時30公里的住宅區單行路逆線疾駛,車速飆至時速125公里。車輛衝出路口時猛撼一輛正行駛於優先道路的私家車,51歲男司機被撞至拋出車外,送院後不治。

案件本月初於埼玉地方法院開審。被告以日語承認酒後駕駛及超速,但否認涉及「危險駕駛致死」,聲稱自己「如常駕駛」,事故屬「疏忽」。他供稱因「想盡快駛離單行路」、並「有煩惱,開快車較專心」,自信不會出事,但承認加速時未有察覺前方路口。案發時車上另有兩名同乘者,事後離開現場,其中一名16歲中國籍少年其後在家人陪同下自首,因明知屬酒駕仍要求搭車,涉同乘罪被送檢。

檢方指出,涉事路段限速30公里,被告卻以4倍速駛出,並在狹窄單行路逆線行駛,加上體內仍殘留酒精,屬「不可控駕駛」,強調「動態視力必然大幅下降,意外無可避免」,因此提出以危險駕駛致死罪名追究,並求刑9年。辯方則指被告僅持牌3個月,因受同輩吹捧而高估駕駛技術,屬年少不成熟,主張應以過失駕駛致死論處,並建議按少年程序作矯治。

死者遺孀透過書面陳詞強調,丈夫一向謹慎駕駛,從無過失,並透露二人原計劃環遊世界,惟幸福家庭因魯莽駕駛被摧毀,要求法院嚴懲。被告則於庭上低頭致歉,承認「摧毀了幸福家庭」,並稱在羈押期間反覆自問「為何死的不是我」,承諾日後如能重返社會,將尊重家屬意願致歉,並稱「此生不會忘記奪命之罪」。

案件原先由家庭法院審理,惟因案情嚴重而移交地方法院,控罪由「過失駕駛致死」改為「危險駕駛致死」。相關罪行下限為1年監禁,沒有上限,過往曾有被判囚8年的案例。埼玉地方法院將於9月19日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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