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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

前港姐李明慧疑遭丈夫恐嚇襲擊 陳燿陽否認控罪 案件開審

明報

更新於 2天前 • 發布於 2天前
李明慧丈夫陳燿陽否認持刀恐嚇及襲擊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控方傳召李明慧作供。(鍾偉茵攝 / 明報製圖)

1997年港姐亞軍李明慧2003年嫁著名教育家陳樹渠的幼子陳燿陽,婚後誕下龍鳳胎。陳燿陽今年初涉在赤柱道寓所持刀恐嚇及襲擊妻子,被控各一項刑事恐嚇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他今日(10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否認兩罪並受審。李明慧供稱,兩人因為約友人聚餐的事情起爭執,其間被告大發雷霆,用家具掃倒枱上物品,更持刀從後架在李的頸上,又揚言要殺死對方。

被告陳燿陽(58歲)被控於2025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道50號某單位,威脅陳李明慧會使其人身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並於同日同地襲擊她,對她造成身體傷害。據雙方承認事實,指陳與李為夫妻關係,兩人於事發時爭執,警員在1月22日凌晨以刑恐罪拘捕陳。寓所另有兩名外傭。

前刑事檢控專員、資深大律師梁卓然為陳燿陽抗辯,並指辯方爭議李明慧的證供是否可信可靠。控方傳召李明慧作供,兩夫婦在庭上碰面,但沒有對望。李供稱,她與被告育有17歲的一子一女,涉案寓所是一棟3層高洋屋。事發前一天,被告要求女兒出席他與友人聚餐,李因為沒有即時答覆被告,惹被告激怒。

事發當日早上,李打算解決兩人之間問題,惟被告發怒後在他專屬房間(mancave)及走廊不斷掃倒物品,又行入睡房內掃走化妝枱上物品。李驚慌並將眼前亂象拍攝下,將照片上傳至家人通訊群組。被告見狀衝前,與李爭奪手機但不成功,被告擸起一把約20厘米長刀,從後架在李的頸上。李吃驚並呼叫外傭助他脫險,被告放手後致電某人,並向李表示「I gonna killing you before you can tell them」(我會在你告訴別人前殺死你),李遂報警處理。

李續指,事後她發現其頸部及手臂出現瘀傷。李向到場警察舉報被告專屬房間內有涉案刀具、藥物和吸毒用具(drug paraphernalia),惟警員告訴她一旦錄取口供,事件會一發不可收拾,落案後能搜屋。李希望大事化小,便沒有落案。同日李收拾行李離開寓所,當李發現仍有個人物品未被帶走,被告阻擋李進屋,揚言會燒掉李的物品,抹去李的痕跡。雙方再次爭執,由家人報警但沒落案。最終李自行前往警署落案且錄取口供。

辯方盤問時,問及李是否有失眠問題且管有一類需由醫生處方的安眠藥物。由於沒有處方下管有相關藥物可招致起訴,裁判官提醒李有權不回答問題。李經諮詢同行律師後選擇不回答,辯方又指服用該安眠藥有失憶及幻覺的副作用。李稱不知道;辯方又問,李是否知道被告與他胞兄陳燿璋在家族信託中有競爭關係,被告一旦罪成可能無法擔任家族公司的董事。李稱不同意;辯方質疑,兩人爭執期間,李將被告工作時使用手提電腦摔在枱面,此舉會激起被告憤怒。李稱力度不足以打爛手提電腦,她只是讓被告冷靜下來。聆訊未完,李明續作供。

(即時娛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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