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強烈反對巴拿馬法院裁決 旗下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展開仲裁並要求賠償
長和(001)就巴拿馬港口發公告,表示知悉巴拿馬司法部於今年1月29日發表聲明,表示巴拿馬最高法院已決定宣告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其修訂及延展法案違憲。在2月3日,長和旗下的巴拿馬港口公司已展開並將根據適用特許經營合約及國際商會之仲裁規則,積極果斷對巴拿馬共和國進行仲裁。
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為巴拿馬相關法律,有關法律批准巴拿馬港口公司(PPC),於巴拿馬巴爾博亞港及克里斯托瓦爾港已營運接近30年之特許經營合約。據PPC理解,巴拿馬最高法院之決定可能於今年2月初生效。
PPC已獲得意見,指巴拿馬最高法院所宣布之決定,以及巴拿馬政府就PPC於該兩個港口之碼頭營運所採取的相應行動,與相關法律框架,以及批准該特許經營合約之法律並不一致。
PPC表示,是由於巴拿馬政府針對公司及其特許經營合約所採取長達一年的各項行動與無理攻擊,導致公司遭受損失,而其他持有類似港口經營合約的公司,卻不曾受同樣待遇。PPC要求賠償,稱基於相關財務數據評估,視乎案件能否迅速解決,以及其他可能證屬必要的補救措施,並強調公司及其投資者繼續永久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PPC補充,在法院發布聲明翌日清晨起,巴拿馬政府便發放消息,並展開大規模用以接管公司運作的行動。PPC指,一直尋求清晰的解釋和協商,以避免訴諸仲裁,惟巴拿馬政府一再無視巴拿馬港口公司的溝通請求,不予協商和解釋。
長和董事會對巴拿馬之裁定及相應行動表示強烈反對,集團繼續諮詢其法律顧問,並保留一切權利,包括就該事宜訴諸進一步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
港澳辦:巴拿馬法院裁決嚴重損害港企權益
港澳辦在微信公眾號發表署名港澳平的文章,指巴拿馬最高法院以所謂「違憲」為由,認為有關裁決罔顧事實、背信棄義,嚴重損害香港企業合法權益,理所當然受到中國政府和香港特區政府的堅決反對,受到香港社會各界的強烈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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