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呎單位變10人外勞宿舍!業主崩潰:「當初明明是租給一家人」
近年輸入外勞人數持續上升,帶動住宿需求。有業主發現,租出的單位竟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變成外勞宿舍!
據TVB節目《東張西望》報道,業主李氏夫婦去年底經地產經紀,將一個實用面積447呎的單位放租,每月租金11,500元。租客自稱洗衣店老闆,單位是用來給自己一家四口自住,又稱為報稅方便,簽約時需以公司名義簽訂。
業主表示初期租務正常,租客準時交租,直至近日單位漏水被樓下投訴,業主上門查看時才驚覺單位竟被改造成外勞宿舍,客廳擺放三張碌架床,臥室亦放有兩張碌架床,單位內竟住有10名陌生外勞!而外勞指,僱主收取每月人工的10%、約2,000多元作為租金,即整個單位租金逾2萬元。
業主認為居住人數已嚴重超負荷,對單位傢俬電器損耗極大,存在安全隱患,估計漏水問題也與10人排隊衝涼有關。據大廈保安指,該屋苑至少已有5個單位變成外勞宿舍。
記者與業主聯繫原租客洗衣店老闆,其承認單位內居住的人員是洗衣店聘請的外勞。其後業主稱接到租客來電質疑「為何搞大件事」,及「恐嚇」業主不得提告,才會准許業主進入單位維修。
業主發現租客擅自改變單位用途,或不經同意交給其他人居住,可以點做?
有律師指,租約通常會訂明單位未經業主同意,不可以分租給他人,若租客違反規定,業主有權收回單位。律師強調,當租客是公司時,業主最好在租約中訂明使用上的限制,例如寫明單位只可以給當時睇樓的某幾位人士居住,或者設置單位居住人數的上限,或是訂明單位不可以做宿舍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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