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手痕」撕兩張選舉海報邊角 無業男認刑毀1.28判刑
一名男子在選舉前於旺角損壞兩張選舉海報,被捕後解釋因一時貪玩犯案,今早(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8日判刑,待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案,期間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懲。
被告毛志傑(23歲),報稱無業,被控刑事損壞罪。控罪指,他於上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亞皆老街的天橋,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張海報,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辯方求情指,當日被告與母親及胞姐前往老人院探望父親途中,經過案發地目睹海報,因一時貪玩及「手痕」而撕走海報的一角,而被撕掉的邊角僅屬手指大小及沒印有文字,並非將全張海報撕走,海報仍完整地貼在案發地。
警誡下指出因貪玩犯案
案情指,在上月22日警方巡邏時,見到案發地點兩條柱上的2張海報被撕毀,於是翻看閉路電視,發現被告路過案發地時用手撕走海報。其後警方在巡邏時見到被告形似通緝人士,於是拘捕他。被告在警誡下指出,只是因貪玩犯案。
案件編號:WKCC5340/2025
睇完新聞,記得追蹤am730以下平台,接收最新、最啱你嘅消息!
Facebook:am730 (https://www.facebook.com/am730hk)
Instagram:am730hk (https://www.instagram.com/am730hk/)
YouTube:am730 (https://www.youtube.com/c/am730vid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