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百鳴案|涉嫌慫使他人進行股份交易 黃百鳴否認內幕交易罪 案件定於11月14日開審
香港著名電影人黃百鳴被證監會入稟控告一項內幕交易罪,指他涉嫌在2017年期間慫使他人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他早前否認控罪,案件定於11月14日開審,預計審期長達19日。
根據入稟狀,黃百鳴於2017年擔任天馬影視的主席兼控股股東,但他於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10月17日期間,涉嫌慫使或促致另一名人士進行天馬影視的股份交易,涉嫌透過內幕消息進行股份投資,因此涉嫌違反內幕交易罪。
今次並非首度提堂,早於今年3月證監察會已經對黃百鳴展開法律程序,他當時獲准以20萬元保釋。
根據資料顯示,天馬影視由藝人黃百鳴及其兒子黃子恒於2009年創立,及後於2012年10月底於本港創業板上市,到2015年年初轉主板。
今次事件涉嫌與天馬影視在2017年賣盤有關。該集團在10月曾披露,黃百鳴一直與一名獨立第三方磋商有關可能出售其所持股份權益的事宜,及至當月25日天馬再披露,黃百鳴將手上58.71%的控權出售予富力地產(2777)大股東之一張力的兒子張量旗下公司,套現4.86億元。
但在賣盤消息公佈之前,天馬影視出現異動,包括2017年8月連升7個交易日,累升14.4%。同年10月17日當日甚至大幅飆升47.1%,但當時消息尚未公佈,因此證監會就事件作出調查。
根據雙方陳辭,控方將就特別事項傳召11名證人,當中1人身處海外,以視像作供;一般事項則擬傳召5名控方證人,包括一名專家證人;辯方則會將竊案手機和WhatsApp內容呈堂,亦會傳召多名證人作供。裁判官高偉雄將案訂於11月14日至12月10日審訊1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