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間非禮女撰稿員 ViuTV已婚攝影師4罪成判囚8星期
ViuTV爆懷疑非禮案,一名有「機頭大佬」之稱的已婚攝影師,涉嫌多次在工作期間性侵一名女撰稿員,案發地點包括ViuTV錄影廠等。女事主供稱曾與金廣誠等公司高層商討事件,惟公司不了了之。懷疑涉案攝影師被項兩項非禮及兩項普通襲擊罪,他不認罪受審,今(13日)在觀塘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裁判官彭亮廷不相信事主誣衊,斥資深的被告濫用地位侵犯作為「新丁」的事主,判被告入獄8星期,但准被告保釋等候上訴。
現年54歲被告周君盛,已婚,有3名子女。他被控於2022年9月18日,在九龍灣國際展貿中心地下ViuTV一號錄影廠外非禮X;及於同年11月3日,在荃灣安泰國際中心一房間非禮X。他另被控於2023年5月24日,分別在香港海洋公園水上樂園天海灣及激流旅程襲擊X。裁判官引述控方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電視台攝影師,X任職撰稿員,兩人隸屬不同部門。
X指控被告在2022年9月18日錄影廠拍攝工作進行期間掃她的臀部。據X指,由於電視台文化側重男性,看重職級及資歷,而她當時是「新丁」,故沒有大叫。事後曾向主管投訴,並跟金廣誠等高層商討事件,惟公司不了了之。同年11月3日,在訪談節目拍攝時,被告撥弄她衣領上的收音咪,期間不必要地按壓她的胸口。至於海洋公園事件,X稱當日正就節目綵排,被告曾拉她的手臀,及從後按壓膊頭。
裁判官裁決時指,X的證供可信可靠。電視台是大機構,X連被告的名字都不知道,她無動機及原因誣衊被告,辯方說法站不住腳。被告跟X屬淺層、普通同事關係,被告不可能真誠相信事主默許讓他接觸身體,裁定4罪全部罪成。辯方稱,被告現時任職自由身攝影師,申請保釋等候定罪上訴,結果獲批。
案件編號:KTCC 1057/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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