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天恩邨收公屋遷出通知後 母子相繼墮樓亡
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母子接獲房屋署「遷出通知書」後,先後於今年4月及7月相繼墮樓身亡,事件引起社會震驚。涉事家庭於2012年申請公屋,但房署調查發現戶主兒子曾購入並持有元朗丁屋土地,認為申報資產不實,遂要求收回單位。
家屬指交易屬病發期受父親要求簽署,當事人並無實際得益,並提交醫生證明警告遷出或加劇病情,惟上訴最終被駁回。母親在第二次限期通知後情緒崩潰,於4月自殺,兒子病情惡化,最終於7月底亦輕生。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9日)在港台節目中表示,對事件深感難過,強調房署人員在過程中已盡量提供協助。她指出,涉事住戶於2012年申請公屋時,未有申報名下擁有兩幅合共逾70萬元的土地,屬於隱瞞資產,不符合資格,形容房署在事件中已「情理兼備,盡量平衡」。
何永賢承認,事件反映房署在與特殊需要住戶溝通時需更細緻,將來會為前線人員提供更多訓練及執行細節。她又透露,上訴委員會現時成員大多來自法律界,部分則為社工及教育界人士,未來會考慮引入具醫學背景人士,讓裁決能加入醫學專業角度。
她補充,今年首七個月,上訴委員會修訂「遷出通知書」的比例接近四成,另有26%被取消,制度本身具備平衡。若住戶認為裁決不合理,可向法庭尋求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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