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遭心儀女友人誘入賓館被禁錮毆打 送貨工人協助團夥取贖金時斷正
一名男子因受心儀女友人誘騙到油麻地賓館,結果墮入圈套,遭人以棒球棍毆打、拳打腳踢,再被禁錮勒索款項。案中41歲送貨工人梁祐豪今日(25日)在高等法院承認「禁錮意圖取得贖金」及「搶劫」兩罪,法官指案件屬精心策劃,並非單獨犯案,最終判處監禁10年。
案情指,黃姓男事主與女被告麥佩儀(31歲)相識逾10年,對她一直有好感,過去亦曾借錢給她。案發當日,麥先向黃借400元,並聲稱已與男友分手,表示希望黃成為其男友,更約他到油麻地寶寧大廈賓館發生性關係。黃赴會前致電姨姨,提醒若45分鐘後失聯便要報警。
黃下午3時許到達賓館,見到麥及另一名女子時,突然被麥的男友黃威(41歲)及另一男子拖入房間,以布蒙眼、綑綁雙手,並施以拳打腳踢及棒球棍毆打,甚至被踩頭。他隨後被搶去3500元現金、兩部手機及提款卡,並被迫交出密碼。其間梁祐豪加入行兇,更有人威脅若不合作,會誣指他強姦麥。
至傍晚7時許,另一被告陳保濤現身,提出若黃願意支付4萬元便可「擺平」事件。黃隨即致電姨姨,謊稱需要借錢「還債」,並相約在青衣城交收。當梁與陳帶同黃到場取款時,姨姨已暗中報警,警員隨即到場拘捕涉案人士。
法官判刑時表示,案件涉及多人合作,過程經過預謀和分工,不但有嚴重人身傷害,還涉及綁架及勒索,屬極為嚴重罪行。雖然梁並非主腦,但他積極參與施襲,責任重大,判處監禁10年。
同案的麥佩儀及黃威早前已承認相同控罪,分別被判囚9年2個月及9年8個月;陳保濤的案件則押後至12月18日處理認罪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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