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口頭結案明進行 料需時8日
壹傳媒黎智英連同集團旗下3間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發布煽動刊物等共3罪,違反《港區國安法》。控辯雙方今年3月舉證完畢。相隔5個月,審訊將於明日(14日)恢復進行,將踏入第147日,讓各方進行結案陳詞,預料此階段需時8日。
涉案4名被告包括黎智英(77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4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及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及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黎另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本案在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審,由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杜麗冰及李素蘭審理。至2024年6月11日,控方正式完成舉證,裁定所有控罪表證成立。黎智英選擇出庭自辯,同屬被告的壹傳媒集團旗下3間公司則不傳召證人。黎智英在2024年11月20日開始作供,至今年3月結束。連同主問及覆問,黎共作供52日。
黎智英自辯時形容自己是商人兼社運人士,指自己雖然性格或許強勢,但管理上則非強勢。他承認曾說國安法條文嚴厲得超乎想像,謂法例實施後,其Twitter(現稱X)帳戶不再發貼文講制裁,否則等同自殺。黎不諱言,即使法庭不批准他離港,他也必定有辦法循非法途徑離開。控方在審訊時播放多段片段,包括黎智英的受訪片段,及與「末代港督」彭定康、天主教香港教區前主教陳日君等對談的錄影。在片段當中,黎承認在2019年7月,曾先後跟美國前副總統彭斯及前國務卿蓬佩奧見面,並呼籲兩人發聲支持香港。
多名《蘋果》高層選擇出庭頂證黎智英,包括3名認罪被告,張劍虹、陳沛敏及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另一名蘋果高層周達權亦以特赦證人身份作供。張劍虹供稱,黎智英會給予《蘋果》高層清晰的編採指示,不諱言黎吩咐他們做的事,「我哋無得選擇」。楊清奇則形容《蘋果》編採自主屬「鳥籠自主」,即黎智英設定《蘋果》立場及方向,編採人員在框架內,才享一定編採自主。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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