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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圍精神病母子遭要求遷出公屋墮樓亡 何永賢:已情理兼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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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於 09月09日03:36 • 發布於 09月09日03:10
天水圍精神病母子遭要求遷出公屋墮樓亡,何永賢指已情理兼備處理。(資料圖片)

有報導指,天水圍天恩邨一對患有精神病的母子墮樓亡,去年兩人曾收到房屋署發出「遷出通知書」,即使青山醫院證明書建議應容許繼續居住,隨後上訴仍不果。上訴委員會(房屋)於今年2月聆訊,房署3月通知該租戶房委會發出「遷出通知書」,同時以恩恤方式讓二人暫住現居單位。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今早(9日)在港台節目表示,對事件感到非常難過,強調在過程中房署人員已盡量提供協助。由於住戶在2012年申請公屋時,多次申報中都無申報擁有兩塊價值70多萬元的土地,並不符合公屋申請資格,當中存在瞞騙情況,她認為今次事件中,房署已情理兼備,盡量平衡。

會提供更多訓練和執行細節

何永賢同時表示,今次事件中有一些細節,特別是對有特殊需要的住戶,他們的情緒可能容易敏感,溝通時要再細心一些,日後會為房署人員提供更多訓練和執行細節。現時上訴委員會的委員,超過一半的背景是律師,其餘是社工及教育界人士,每次處理個案都會委派3個名成員組成審裁小組,其中一個通常會是律師。不過,日後可能要物色多些有醫學背景的人士,令上訴委員會多加醫學角度意見。

可向法庭尋求覆核

何永賢又提到上訴委員會可以確認、修訂或取消發出「遷出通知書」。今年首7個月,上訴委員會修訂和取消「遷出通知書」的百分比不小,有接近4成屬修訂,取消亦有26%,而上訴委員會即使作了裁決,若住戶認為不合理,可向法庭尋求覆核,整個制度設計是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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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登於 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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