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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

恒大清盤|許家印拒披露資產詳情 高院委恒大清盤人接管許家印資產

BossMind

更新於 09月16日08:53 • 發布於 09月16日08:00

總負債高達逾2.6萬億港元的中國恒大,去年被高等法院頒令清盤,清盤人隨後試圖向恒大創辦人許家印等人,追討逾 480億港元股息,並成成禁止許等人處理近600億港元資產。不過,由於許家印一直未按法庭命令向清盤人披露其資產詳情,高院今日(16日)再作出裁决,決定對許家印一方的資產頒下擬定接管人令(draft receivership order),並由恒大清盤人出任接管人。

高院法官歐陽浩榮指,雖然代表許一方的律師解釋,許在中國內地的律師指他是因為目前在內地被拘留等原因,而未能遵從法院的披露財產命令,又認為恒大清盤人已可分辨有哪些資產屬於許家印。

但是法官認為,未能遵守有關披露命令就是問題所在,並指許一方的說法僅為傳聞證供,法庭不知該名內地律師如何得知此消息,亦不知道該律師的身分,故未能接納為證據。

另外,法官認為清盤人並不掌握許的全部資產,加上許未有披露個人資產,又有可能散盡手上資產的可能,若不任命接管人,將難以有效執行法庭禁制令。

許一方反對由恒大清盤人出任接管人,認為由敵對訴訟的一方出任並不合適。法官則指,恒大清盤人過去兩年已著手調查及掌握公司的情況,由恒大清盤人跟進許的資產,可避免大量工作重複,並強調接管人僅有權調查及維持許資產的現狀,不會妨礙其抗辯,而許在《基本法》下所獲權利亦非絕對,指其財產權事實上已受禁制令限制。

為免出現任何衝突,法庭同時任命高露雲律師行的何文基律師,擔任「監督律師(supervising solicitor)」,接管人須定期向監督律師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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