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施政報告】重啟租者置其屋計劃?拆解土地、房屋、免稅額最新即時措施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9月17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當中包括房屋、土地發展及免稅額等政策,本文拆解2025施政報告最新消息。
行政長官李家超於9月17日發表新一份《施政報告》,當中包括房屋、土地發展及免稅額等政策,本文拆解2025施政報告最新消息。
資助房屋消息
- 居屋供應將比本屆政府上任時的五年預期增加約50%,綠表與白表人士購屋機會明顯提升。綠白表配額比例會由40:60調整至50:50,助更多公屋租戶成為業主,並促使原公屋單位流轉給輪候家庭。
- 房委會將於下一期白居二計劃增設1,000個配額,總數達7,000個,其中半數分配給40歲以下青年家庭及一人申請者。
- 新出售居屋及綠置居單位的轉讓限制年期由現時15年放寬至10年,從下一期開始實施,鼓勵居民向上流動。
- 推出「長者業主樓換樓計劃」,允許60歲或以上、持有單位10年以上的長者,可在第二市場出售單位且不需補價,購買較小或較偏遠單位,並可獲額外現金提升生活質素,同時釋放大或市區單位給有需要家庭。
- 房委會及香港房屋協會將推出先導計劃,容許擁有資助出售單位十年或以上的業主,在繳付出租准許費後將其未補價單位出租予合資格白表申請者,計劃名額3000個。
土地政策
未來十年將準備好約2600公頃「熟地」,除滿足發展需求,亦讓政府有健康的土地儲備。
放寬私人發展項目中停車場總樓面面積的豁免安排,發展商如在地面興建不超過兩層停車場,其總樓面面積可獲全數豁免,並取消興建地庫停車場作為豁免條件的強制要求。
放寬目前同區地積比率轉移安排,容許重建項目未用盡的地積比率跨區轉移到其他地區以至新發展區,增加市場重建誘因。
在北都古洞北及粉嶺北新發展區預留三幅土地讓市區重建局籌劃興建新樓,作為將來「樓換樓」的替代單位。
新資本投資者計劃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優化重點:
- 申請人須在港投資至少3,000萬元,房地產投資最高計入額仍為1,000萬元。優化後:非住宅物業投資額計入上限提升至1,500萬元,成交價不限。
- 住宅物業投資計入額維持1,000萬元,但成交價門檻由5,000萬元下調至3,000萬元。
- 其他淨資產可包括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申請人可透過私人公司持有投資。
- 申請人必須在申請前三個月內持有淨資產不少於3,000萬元。
北部發展
- 成立「北都發展委員會」提升決策層次,簡化行政流程。「發展及營運模式設計組」由財政司司長領導,負責設計北都不同產業園區的發展及營運模式,包括設立園區公司或專門機構。
- 探討多種融資方式,如股份制、債券、政府注資等。
- 針對洪水橋約23公頃產業用地的園區政策正研究中,待匯報後今年內公布建議。
- 「大學城籌劃及建設組」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研究並借鑒國內外成功大學城經驗。小組將推動將香港學術優勢與產業結合,吸引內地及國際大學或研究中心進駐。大學城三批土地分別於2026(洪水橋)、2028(牛潭尾)及2030年(新界北新市鎮)投入使用。
- 「規劃及發展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領導,負責北都從規劃到執行的全流程管理。統籌規劃、工程、土地、交通、環保等,確保產業順利進駐。
- 引入快速審批制度,採用國內外優秀建築技術和材料,降低成本縮短工期。
- 以試點形式推行「分階段開發」,先建低密度設施吸引企業,再逐步長遠發展,洪水橋商業用地已公開徵求意見。
- 推動多元開發模式,如原址換地和片區開發,鼓勵市場更多參與加速發展。
- 靈活土地批撥,租約可長過七年,配合產業政策採用公開招標、限制性招標或直接批地方式,不排除直接批地。
- 古洞站和洪水橋站工程於2027年和2030年竣工。政府已與港鐵公司簽訂第一部分項目協議,以新思維合併北環線主線和支線同步推展,目標是2034年或之前同步開通。
財經
- 政府提升金融基建,金管局的迅清結算(CMU OmniClear)與港交所合作,研究單一平台集中管理股票和債券資產並支持「互聯互通」機制。
將與瑞士、阿聯酋等地市場建立連接,並推動離岸中國國債作為多清算所抵押品,擴展人民幣資產應用。
證監會研究債券電子化交易平台的可行性,推動商業回購市場和中央交易對手制度,提升市場流動性。
持續與內地機構商討推出離岸國債期貨,擴大利率衍生品和場外衍生工具市場,並推動跨境人民幣回購業務。 - 證監會、金管局及港交所加強市場接觸,鼓勵更多企業在港發債,吸納環球資金參與香港債券市場。
- 金管局將利用與人民銀行的貨幣互換協議,設立新的「人民幣業務資金安排」,向企業提供貿易、日常營運、資本支出所需且年期較長的人民幣融資,支持實體經濟使用人民幣,並持續探討更多元化的跨境資金獲取渠道,為市場提供穩定且成本較低的人民幣資金。
- 機管局分階段擴建香港國際機場貴金屬儲存庫,容量由150公噸先增至200公噸,未來目標是達至1,000公噸以上,成為區域黃金儲備樞紐。
政府推動金商在港建立或擴建精煉廠,也與內地研究來料加工,將精煉後黃金出口至香港作交易和交割。 - 建立香港黃金中央清算系統,邀請上海黃金交易所參與,為未來與內地市場互聯互通打造條件。
豐富黃金投資工具,鼓勵發行黃金基金,支持開發代幣化黃金等新產品。 - 支持成立黃金行業協會,促進政府、監管機構和業界交流,並加強人才培訓和推廣「一帶一路」客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