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被查稅| 8 媒體機構、20 記者及家人被查 有人年薪被估大兩倍、被安插商業登記
計去年多名記者被滋擾後,再有記者被稅務局追收多年前稅款。記協今(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至少八個媒體平台或機構,包括記協、《獨立媒體》、《法庭線》等,及至少 20 名新聞工作者及其家人,被稅務局審查及追收早至七年前的稅款,涉款數十萬元。當中有人被估算短報的收入比薪金多近兩倍、被安插不存在的商業登記、銀行所有入帳均被當收入等。
記協主席鄭嘉如批評,稅務局的評核無任何證據和合理理由,屬「未審先罰」。她指新聞記者收入微薄,卻要付高額稅款,花時間、金錢自證清白,影響機構運作,構成相當大壓力,對新聞自由和記者誠信有負面影響。她強調,「合理有據嘅調查,大家會配合接受,但如果而家話唔係用呢啲嚟做工具打壓媒體,有冇人信呢?」稅務局拒披露受查個案資料,僅稱受查人士行業或背景不會影響查核工作。
被查媒體或平台包括獨媒、法庭線、HKFP、Renews、爆炸頭等
記協今下午召開記者會,主席鄭嘉如交代稅務局審核多家傳媒及記者事宜。鄭表示,至少 8 個媒體平台或機構或其創辦人,包括記協、《獨立媒體》、《法庭線》、《Hong Kong Free Press》、《Renews》、爆炸頭,以及 20 名新聞工作者及其家人,被稅務局覆查及追收早至 7 年前的稅款。
計及過去兩年,當中 8 間媒體或機構被稅務局估算短報收入,要求須預繳約 70 萬元稅款,提反對後部分獲暫緩,共須預繳約 30 萬元稅。另 20 人被估算須預繳約 100 萬元,提反對後大部分人獲暫緩,合共要預繳約 9 萬元,未獲全部暫緩人士每年預繳幾百至最高的 5 萬多元。
有人被安插商業登記、有媒體被審查年成立年份利得稅
鄭指,稅局評稅及指控離奇,有人沒有商業登記,卻被安插不屬任何機構或任何人的商業登記號碼;有新聞公司被審查未成立年份的利得稅;有人被估算短報的收入,比薪金多近兩倍;有人被指無報稅的事項,多年前已申報。有受查人坦言「𢲷晒頭」。
鄭嘉如亦指,稅務局評稅時將所有銀行帳戶的入帳均當作收入,沒有扣除任何開支,甚至將同一人或同一機構名下互相轉帳亦當作收入。有記者當年未結婚、無合併報稅的配偶同被審查;無使用父母免稅額之父母也被審查,包括鄭的父母被審查薪俸稅、利得稅和差餉。此外,有受查人士提出反對後,親身或郵遞報稅表或反對信,稅局卻多次聲稱沒有收過。
鄭續指,最離奇是稅務局曾向部分人表示,補加評核收入沒有特別原因,亦沒任何資料或方程式為何如此估算;向另一些人則稱,由於 2018/19 年度有最多 2 萬元稅務寬免,現時要追加該年度評稅,便要高於 2 萬元才有暫繳稅項可收取,因此增加評核其收入數十萬元。
七年前入息$23萬 被追加兩倍至$63萬
鄭以自己為例,她今年收到稅局追稅信,追收 2018/19 年度稅項。她指當時任職《香港01》 偵查組,月薪約 18,000 元,當年評核收入原約 23 萬元,只須付 3,958 元稅,但因當年有 2 萬元稅務寬免,終無須繳稅。但稅務局現稱她當年實際年收入為約 63 萬元,比當年評核收入多 40 萬、近兩倍。她提出反對後獲暫緩繳交全部款項,但批評「好多情況下,佢呢個 addiitonal assessment 係冇基於任何資料、任何證據同任何理由去提出」。
鄭嘉如批評,不同媒體或記者在 6 、7 年前已交足稅項,稅局在沒有任何證據或合理理由下,估算短報收入和要求預繳稅項,屬於「未審先罰」。她指新聞記者本身收入微薄,如在無合理證據下須預繳高額稅款,面對無理指控還要花時間、金錢自證清白,對香港商業社會和制度信心有很大影響。
鄭嘉如:稅局做法影響機構日常營運、構成壓力
鄭又指,法例無要求個人保留往年帳目文件,記者要自證清白頗困難,如朋友聚餐後還款,也可被指為「收入」。她指稅局做法影響機構日常營運,需投放額外資源找核數師、律師處理無理指控,對記者和小型媒體構成相當大壓力和負擔,稅局無合理理由下審查記者配偶及家人稅務,亦構成壓力。
對於稅局指引表明可針對行業審查,鄭指缺乏證據和事實支持的審核,「無論咩動機都唔能夠接受」。她舉例 Channel C 創辦人被指詐騙、《獨立媒體》被指無備存董事名冊而罰款,擔憂媒體日後越來越常被商業和財務相關法例審查和拑制,對香港新聞自由有負面影響。
促請稅局拿出證據:審查多年冇欠款先還係咪合理?
對於有建制平台指稅局查稅「天經地義」,鄭質疑指「香港呢個商業社會,係咪接受稅局唔按資料、證據就要求預繳款項?一個普通打工仔,明明冇營商、冇公司都要預繳 6 位數利得稅?預繳完先審查,審查多年後發現冇欠款先歸還,咁係咪合理?」
她指稅局查逃稅理應追查大機構、所取回款項亦更高,不解為何審查收入偏低的記者,亦質疑背後所花的行政成本。她促請稅局如認為有人逃稅,必須拿出正確的證據,強調「合理有據嘅調查,大家會配合接受,但如果而家話唔係用呢啲嚟做工具打壓媒體,有冇人信呢?」
記協連續兩年被查稅 揭稅局數據多項錯漏
記協亦同被追稅之列。鄭嘉如指,記協 2023 年 11 月開始被稅局審查,被要求繳付 45 萬元稅項,記協獲部分暫緩,須繳交 30 萬元。鄭表示,其後與稅局會面,回答其問題、嘗試進行協議,對方亦有給予數據,但「入面搵到好多錯處」,包括聲稱沒有收到報稅表。
鄭續指,要逆向證明稅局「錯咗啲乜」,需相當的工程和時間,最終記協於 2024 年底回覆稅局認為正確的計算方式,惟其後稅局「完全無回覆」。至今年 3 月,稅局再追收記協 2018/19 年度的稅項,要求繳交 13 萬元,記協提反對後獲全部暫緩 。
鄭指,留意到有媒體稱記協逃稅,認為「完全係抵毀、用虛假訊息抹黑我哋」,又指在新聞行業,記者或機構的誠信非常緊要,如「貿貿然」審查指短報收入及要求預繳,「其實唔需要任何調查,已可影響公眾對一個機構或新聞記者嘅誠信印象。」
去年 15 間新聞機構及數十名記者、家人受滋擾
去年記協曾開記者會,指有至少 15 間新聞機構及數十名記者及其家人等,受到不同方式滋擾和恐嚇。被問被追稅的是否同一班人,鄭指部分重疊,但並非全部一樣,而其觀察是今年稅務審查比去年增加,有人去年須預繳三位數,今年增至幾萬元。
稅務局:行業或背景不影響查核、不評論個案
《集誌社》向稅務局查詢,是否針對新聞行業審查、受查機構數量、及記協個案的進度等,稅務局回覆,為保障政府稅收,稅務局有既定程序覆查納稅人申報的資料和核實其所應繳的稅款。如有資料顯示任何人士可能違反《稅務條例》的規定,稅務局會按該條例依法處理,該等人士從事的行業或背景並不會影響稅務局在這方面的查核工作。稅務局又指,基於《稅務條例》第4條公事保密條款的規定,稅務局不能向任何未經授權人士透露個別個案的資料,亦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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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奉孝唔好再係香港做記者,學利君雅,去第二度做,一樣可以發揮所長,香港果D留翻俾大公文匯果D作者做啦05月22日08:04
- _充滿終蝈特色05月22日07:50
- chris政府冇錢交保護費比大6 宜家咩錢都作大左先05月22日08:03
- CLS擺明玩針對啦,蚛蟈就是無賴!05月22日08:59
- Zion政府唔能夠同人公平競爭咪做無賴嘢囉! 偷呃拐騙!05月22日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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