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放債人條例》 勞工團體倡明文禁止預繳式收費
當局正就修訂《放債人條例》展開諮詢,今(22日)是最後一日。有勞工團體表示,有不良財務中介與財務公司勾結,收取借貸人額外費用,實際利息超出現時法例規定48%的上限。該團體表示,指現時條例未有清晰定義「本金」、「利息」,導致相關行為要依靠法庭判斷,期望修例明文禁止所有預繳式收費。對於外傭借貸問題,該團體建議針對非華語人士,強制訂立多語言合約保障他們權益。
有勞工團體表示,有不良財務中介與財務公司勾結,扣留事主合約,並以收取中介費、手續費、律師費等名目收取額外費用,實際利息超出現時法例規定48%的上限。該勞工團體指提醒,法例定義上相關收費亦屬於「利息」;而「本金」是實際到手的金額。該團體建議修例明文禁止所有預繳式收費,又指現時條例未有清晰禁止預扣利息,導致「9出」之類的行為需要依靠法庭判斷。
該團體又認為現時48%合法年利率上限仍然偏高,應該下調利息上限,但認為有多方面考慮,例如不能抹煞興業發展。該團體又期望當局強制規定所有廣告及合約清晰列明「年百分率」顯示總借貸成本,不能「電腦計了就算」,讓借貸人作出理性決定並增加市場透明度。
而就外傭無抵押借貸方面,當局2021至2023年間發現相關金額逐年上升,其中2023年已增至60宗,較2022年增加13.2%至7億港元,交易量增加至30宗。該勞工團體表示,多名僱主指外傭透過中介借貸後失蹤,僱主遭財務公司追討「擔保債務」。針對新來港人士、外傭等非華語人士不熟悉條例,該勞工團體建議,強制訂立多語言合約保障他們權益。該團體又建議訂立僱主免責條款,訂明僱主毋須為其私人借貸擔保或還款。
該團體表示,相關中介會誘使當事人重複申請貸款「債冚債」,其無力償還時會透過「收數人」滋擾當事人生活。該團體又認為,目前放債人牌照申請門檻過低,建議要求持牌人須考取相關學位或專業資格試及持續培訓。
該勞工團體引述與當局會面內容,指當局除了外傭借貸亦期望收取其他意見,期望明年可公布欄行政方式可處理的措施,至於借貸公司發行信用卡等法律真空地方,需要透過修例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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